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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名单公布

2012-11-12 16:44: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新贡献

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名单公布

    本刊记者 杜吟

   9月25日,在中国质量发展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代表质检总局,现场公布了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名单,宣布了批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决定。要求创建城市和示范园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刘平均指出,质量强市是质量强国的重要基础,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是推进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了“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已有25个城市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3个园区被批准命名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刘平均要求,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要认真组织好各项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使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努力成为全国城市中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典范,为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同时希望被命名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园区要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落实质量责任,确保质量安全,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推动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25个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松江区、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无锡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东营市、河南省新乡市、河南省漯河市、河南省鹤壁市、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泸州市、安徽省宁国市。

    《中国品牌》2012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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