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梁明
“情人节怎么过呀?”春节刚过,对节日意犹未尽的朋友们又开始讨论情人节。看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兴奋,我忽然感慨:如果有一天,临近“消费者权益日”大家都积极地讨论“3·15”怎么过,那会是怎样的一个情形呢?可能到时候那些无良的商家企业都会胆战心惊,提“3·15”色变吧。我心中暗喜。
“3·15”不是一个节日,没有商家在这一天像庆祝情人节一样搞促销活动,但它的实际意义却是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更多的实惠。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近20年的历练成长中,我们伤心地看到过它被商家甲当作表演的舞台和被机构乙当作赚钱揽客的幌子,我们也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学会了好好地保护自己和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3·15”这一天,各地的质监局、工商局、人民政府打假办等相关部门都会开展系列活动,各家媒体也摩拳擦掌配合各项活动进行积极报道,都致力于揭开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的丑恶面目。被假冒伪劣侵害和折磨的消费者都期待这一天能一吐苦水,发泄心中的愤懑。这一天似乎也是一个节日。
但是,一年365天,消费者天天消费,而“3·15”只有一天。所以,我们更应该把“3·15”看作是给消费者上的一堂如何维护消费权益的公开课,在余下的364天里好好地消化课堂知识,每天都努力而尽情地过,极致地消费和生活,每天都积累一点点消费和维权的小知识,时间久了就会有很多知识和快乐。很多的知识和快乐就会把那些很少的无知和不快乐,打击得支离破碎。
如果日子天天都是“3·15”,那些假冒伪劣的产品和服务也就无处遁形。什么家乐福价格欺诈、青鸟健身停业不退费、丰田召回维权难……,就应该让它们天天站在法庭被告席上,让它们被打得落花流水,被罚得倾家荡产。
当然,“3·15”也是给商家企业上的一堂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公开课。因为利益的关系,消费者和商家企业站在了对立面。如果商家企业站得够高,就能换一个角度为消费者着想、顺势而为会收到不错的效果,也就是所谓“共赢”。希望从什么时候起,消费者开始讨论“3·15”怎么过,而商家企业会承诺“‘3·15’我陪你一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