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质监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先行区”建设要求,把实施品牌培育、提升、保护和带动工程列为“一号工程”,一把手负总责,举全系统之力,采取六项举措加速实施品牌带动,力促品牌发展。
一、以标准实施提升产业竞争力。一是支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标准化活动。二是坚持政策推动和重点帮扶结合,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三是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四是选择一批出口企业列入省级技术标准战略试点,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五是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名牌农产品。六是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确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位与质量。
二、以品牌创建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一是加大对名牌的培育。二是完善名牌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推进名牌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四是加快区域(产业)品牌建设。
三、以技术手段夯实品牌发展基础。一是加强企业计量基础工作。二是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三是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加快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四、以严格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二是健全质量预警机制。三是严格产品质量监管。
五、以打假平台维护品牌企业权益。一是加大对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二是健全打假机制。三是开通“12365”金质亮剑维权投诉平台,在受理打假举报、质量投诉、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六、以激励机制优化品牌工作氛围。一是做好评选“福建省质量奖”的准备工作。二是推动各设区市政府设立质量奖。三是落实标准工作的激励政策。四是建立健全科研激励和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