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胡锦涛
美国当地时间4月18日下午,国家主席胡锦涛抵达西雅图,参观了美国微软公司总部,从这里开始了此次美国之行。胡锦涛对微软大加赞扬,并表示中国将在保护知识产权这一敏感问题上采取更多行动。
就在胡锦涛访美的前几天,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团访美,与美方签署了总金额超过150亿美元的采购协议。其中包括4家中国个人电脑公司与微软签订协议,同意预装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以此抵制盗版软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4月16日上午,以“自主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正式拉开帷幕。此次展览会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等11个部门共同主办,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7个单位和北京、上海、天津等15个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地区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14家企业参加展览。这是我国首次举办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内容的大型展览,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保护工作成绩的一次全面展示,也是开展公众教育,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一项举措。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创新成为创造、积累社会财富和精神产品的主要手段。全面而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针对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做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和保护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形态和质量。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的标记、信誉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特殊标志权。
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我国正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个战略将会涉及到知识产权几乎所有方面,包括完善立法、宣传教育、信息传播、中介机构等方面,也包括如何进一步完善执法系统。2005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吴仪副总理担任组长,知识产权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二十多个部门参加。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等环节所构建的完整体系,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及其产业化,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给予知识产权合理有效的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在“十五”期间,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产业的发展。截至2005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累积总量已达到249.9万件,目前,我国的各类商标申请总量和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4年居世界第一。2005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工业增加值是10年前的13倍,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是10年前的近6倍。
知识产权快速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科技进步的发动机,是文化繁荣的保护者。
保护与维权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逐步建成了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了司法、行政双轨运行的保护机制,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
为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我国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在立法的同时,我国相继设立了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能的各个机构,形成了符合国情的行政和司法双轨并行、多方联动的保护体制。具有行政保护职能的部门有: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文化部、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林业局等部门;从事司法保护的部门有检察院和法院,构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框架。其中,质检总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在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形成了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顺畅的解决渠道和途径。
2004年,国家决定设立由16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督办重大侵权案件,指导地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同时,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地区的行政执法合作;还建立了与外商企业和国内企业、国外商协会的沟通协调机制,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充分的意见表达渠道和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对话平台;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两三年内将在全国建成50个地方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在全国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网络体系,解决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案件和线索的集中受理、及时转交、跟踪督促、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程序,形成对侵权行为的有效遏制和对权利人的积极保护。
在保护体系中,企业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创造和维护知识产权的主力军。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自主维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自身权益。2006年2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上,300多家中外企业发布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倡议书”,表达了企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
向侵权宣战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国政府从2004年8月起,“向侵权宣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吴仪副总理亲自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专项行动中,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进行了重点整治,吴仪副总理对药品专项整治非常重视,亲自参观了国家食药监局的药品快速检测车。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的“山鹰”行动。检察院、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批捕、起诉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工商、质检、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执法工作,深入一线,查处了一批生产假冒伪劣、侵权盗版产品的窝点。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各有重点、各有特色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结束后,去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全国整规办牵头,联合14个相关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15个重点地区进行了督查,督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督查组在各地督查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访、就地办案,深入了解了各地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向侵权宣战,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一项人民战争。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提高我国公众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加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保知办会同中宣部等13个部门,每年4月20日至26日,围绕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如春风化雨,深入人心。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我们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还应看到,侵权假冒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比较普遍、执法环节比较薄弱、保护和维权意识比较淡薄等问题依然存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捍卫智慧尊严,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