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抽查范围: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揭阳、顺德等10个地市(区)42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2015年5月
抽查概况: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包括:小零件、尖端、小球、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突出物、金属丝和杆件、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驱动机构、蓄能弹射玩具、非蓄能弹射玩具)、机械和物理性能的正常使用(包括:材料、小零件、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小球、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功能性锐利边缘、金属玩具边缘、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功能性锐利尖端、突出物、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自回缩绳、刚性材料上的圆孔、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其他驱动机构、弹射玩具一般要求、蓄能弹射玩具、非蓄能弹射玩具)和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3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不合格
《消费指南》2015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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