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国家监督抽查)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114家企业生产的114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2014年第4季度
抽查概况:对产品的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2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另外,中山市马德利照明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检。
主要问题:2000h光通维持率、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互换性、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谐波电流限值、颜色特征、标志(安全)等项目不合格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使用注意
1.尽量不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使用。自镇流荧光灯结构紧凑,内部散热差,瞬时启动电压高,高温高湿环境容易导致其线路击穿。
2.安装和拆卸时不要手持灯管部位,避免玻管破裂造成伤害。
3.不宜反复开关。自镇流荧光灯启动时的瞬时电压高,灯丝两端电流大,频繁开关极易损害电子镇流器,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
4.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避免将不可调光产品安装到调光电路中。
《消费指南》2015年4月刊
(责任编辑:)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