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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通​

2014-11-20 15:55: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通

   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与来自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一起,启动了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顺应了电子商务企业对于质量数据和信息的查询和沟通需求,同时也满足了质检部门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的工作需要。作为一个面向政府管理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相关方的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将在电子商务质量提升工作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促进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相互沟通,凝聚起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助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据悉,公共服务平台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优化质量信息资源配置,围绕“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水平、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宗旨,宣传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法规政策,权威发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预警、传播消费知识;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供标准、3C认证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结果等信息查询服务;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构建内部交流机制,共享质量管理信息。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产品就是质量信息,而搭建平台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优化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为政府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消费者了解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状况提供有效服务。(简文)

    提升行动指导思想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企业主体,帮助电商企业提高质量保证能力,促进电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政府推动,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形成政府监管的强大合力和叠加效应

    三是坚持市场引导,净化电子商务质量发展环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提升;

    四是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力量,凝聚社会资源,在电子商务领域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提升行动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一:开展电商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帮扶行动

    措施一:夯实质量保障基础。措施二: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措施三:培育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

    专项行动二:开展电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助力行动

    措施四:提高进货把关能力。措施五: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措施六:完善网上产品质量分析系统和投诉处理系统。

    专项行动三: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措施七:加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措施八: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措施九: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措施十: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消费指南》2014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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