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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至上 防范在先

2014-06-24 10:58: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安全至上 防范在先

  ——质检总局发布6类儿童用品风险预警

  5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儿童银饰品、儿童推车、儿童家具、儿童轮滑鞋、婴幼儿床和荧光棒等6种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警示,通报了在儿童用品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相应儿童用品时的注意事项。

  儿童推车用纺织物

  儿童推车是指供学步前儿童使用的一种工具车,可分为伞把式推车、轻便推车、双座推车和普通推车等,其中部分多功能推车还可当作婴幼儿摇椅、婴幼儿摇床等使用。儿童推车的遮阳篷、座垫、椅背、安全带、置物篮等主要部件均含有纺织物或由纺织物制成。这些纺织物在印染过程中常使用甲醛作为纤维素树脂整理时的交联剂,如果质量把关不严,纺织物中的甲醛残留就有可能过高,容易通过呼吸、啃咬、皮肤接触、吮吸接触过纺织物的手指等途径迁移到婴幼儿体内,导致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方面的疾病,给婴幼儿身体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行业概况

  童车,是指供婴幼儿童卧、坐、学步、乘骑的车辆和游戏的小型玩具车。包括儿童自行车(鞍座高度在43~635mm之间)、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和其他玩具车辆,这5类童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才能生产和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10日,我国获得3C认证的童车生产企业共504家,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河北、河南、江苏、山东、湖北、安徽、福建、上海、天津等九省二市,而产业集中地主要为广东、浙江、江苏、河北(占获认证企业数的76%)。

  从产业分布区域看,我国儿童推车主要集中在江苏昆山、浙江杭州和宁波、河南郑州和广东中山和珠海等,湖北汉川、福建、安徽也占有一定的份额。

  而纺织物作为儿童推车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整台童车的卫生安全质量。目前,儿童推车用纺织物行业呈现以下特点:生产数量巨大,产品档次低,科技含量低;技术设计研发缺乏设计质量安全评估,企业缺乏完整的检验手段;企业对原材料进厂把关不严,企业质量管理意识较为淡薄,缺乏有效的生产监控方法和生产技术上岗培训。因此,加强流通环节的产品监管,打击少数儿童推车企业假冒伪劣行为,才能维护企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局面。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针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中可能存在的甲醛危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依据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GB/T2912.1-2009《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8629-2001《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等标准要求,对自然状态和清洗状态下的儿童推车用纺织物分别进行检测。结果发现,25批次、50个检测产品(自然状态和清洗状态各25个)中,有7批次产品在自然状态下的残留甲醛含量值超过GB18401-2010中关于与婴幼儿接触的纺织产品中甲醛限量的要求(≤20mg/kg),存在甲醛安全隐患;而清洗状态下甲醛含量均未超过20mg/kg,风险发现的比例为0%,说明清洗能有效降低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中的残留甲醛含量。

  虽然目前国内外标准尚未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的残留甲醛的限量进行规定,但欧盟的Eco-label、Oeko-Tex standard100等标准对纺织物上的游离甲醛提出了限量的要求,中国也制定了新的纺织品标准,规定了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纺织品必须符合GB184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目前尚未见到国外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残留甲醛含量监测情况的相关报道。

  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针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推车产品时要重视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中残留甲醛的安全风险。

  1.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切勿片面追求低价位产品。我国儿童推车属于强制性3C认证产品,不要购买无3C标识、无厂名厂址、无联系方式、无警示说明的产品。

  2.购买时可拆开包装闻一闻是否有刺激性气味,若有较重的刺激性气味,应尽量避免购买。

  3.建议使用前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进行清洗并晾晒,这样可加速残留甲醛的挥发,有效降低甲醛的残留量。

  4.颜色过于鲜艳的儿童推车使用的染料往往较多,相对来说残留甲醛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应尽量避免购买此类产品。

  儿童家具

  儿童家具作为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具有色彩鲜明、造型可爱、功能尺寸更适合儿童使用等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结构安全风险和警示标识缺失等问题。近年来,关于家具产品安全性问题的报道屡见不鲜,全球儿童安全组织调研显示:61.2%的儿童伤害发生在家中。儿童在使用家具过程中,锐利的边缘对孩子造成的磕伤、划伤,玻璃部件破碎对孩子造成的划伤,门板缝隙、抽屉缝隙等对孩子造成的挤压伤害,家具倾翻对儿童造成砸伤,甚至孩子在密闭式家具中产生的窒息等危害,都是由于儿童家具的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造成的。

  行业概况

  目前我国14岁以下儿童有2.2亿,占全国人口的16.6%。虽然国内儿童家具起步晚,市场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却具有较大的潜力。近年来,无论是国际儿童家具品牌、本土儿童家具品牌,还是国内成人家具品牌,对儿童家居市场愈加重视和关注。目前国内专业生产儿童家具的企业已经达到200多家,近半数企业分布在广东地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也是儿童家具产品主产地。

  由于大部分儿童家具企业由生产成人家具企业转换而来,部分企业尚不能完全根据儿童生理及性格特点进行产品设计。加之儿童家具产品生产工艺简单,行业门槛较低,中小型企业比重较高,企业质量意识淡薄,质量控制能力薄弱,缺乏儿童保护意识,儿童家具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结构安全存在设计缺陷,存在导致儿童磕伤、碰伤、砸伤、窒息等危险;警示标识不合格,存在产品被误用隐患。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为评估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主要依据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门、翻板、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柜类稳定性试验等)和警示标识进行了检测。

  结果表明,22批次产品存在问题。其中,20批次检出有边缘及尖端,存在碰伤或划伤风险;分别有3批次检出稳定性不合格,3批次检出抽屉未安装防拉托装置,存在砸伤风险;2批次检出孔及间隙不合格,存在卡伤或夹伤风险;16批次检出警示标识不合格,存在误用风险。

  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针对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家具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存在的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缺失风险。

  1.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儿童家具,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2.选购时应仔细观察可接触到的边缘、尖端或突出部位是否进行了磨圆角处理,可通过手指触摸来感受是否有扎手、割手的现象,避免选购边缘、尖端、突出物未经处理的产品。

  3.选购时应仔细观察儿童家具上的孔及间隙是否有卡伤儿童手指的风险,避免购买孔及间隙设计不合理的产品。

  4.购买柜类儿童家具时,应注意观察其稳定性是否足够好,可用手摇晃看是否有发生倾倒的风险,避免购买稳定性不好的产品。

  5.购买封闭式儿童家具时,应注意观察是否带有透气孔,避免购买无透气孔的封闭式家具。

  6.购买具有折叠机构的儿童家具时,应注意折叠机构是否有手动定位装置,避免购买无手动定位装置的产品。

  7.购买有翻门、翻板部件的儿童家具时,应注意确认其翻门、翻板关闭的灵活性,过于灵活的产品在关闭时可能存在砸伤的风险,应避免购买。

  儿童银饰品

  儿童饰品是指供14岁及以下儿童佩戴的首饰,儿童银饰品主要包括项链、项坠、锁、项圈、手镯、脚镯等。儿童银饰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水平受限,或为了改善银饰品性能、提高美观度而人为添加等原因,可能导致银饰品中铅、铬等有害元素含量过高。通过皮肤接触、舔食等途径,这些重金属元素可以进入人体,并能在人体内不断富集,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于儿童危害更大。

  行业概况

  银饰品是指以银合金(银为主要成分)为原料加工的饰品。按照国家标准GB 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的规定,银饰品的纯度主要为S800、S925、S990(即足银)和S999(千足银)。国内市场常见产品的纯度主要为S925和S990。银饰品按加工工艺基本上分为亮银、原色银(手工银)、泰银等3类。

  近几年金价不断上涨,白K金和铂金受推崇程度降低,银饰品凭借价格低廉、外观精美在珠宝市场上销售量剧增。国内银饰品零售主要在于商场专柜和各地连锁店,高端的银饰品常跟珠宝、黄金等首饰一起销售,较为廉价的银饰品则与一般饰品一起销售。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网上银饰品零售额也在逐年上升。据调查显示,2013年我国白银消费大约1500吨(主要指银饰及器皿)。

  由于银饰品的加工工艺简单,设备投入小,因此,银饰生产企业的规模迥异。我国的银饰品业横向连接较差,低水准、同类型的重复产品较多,市场种类繁杂、良莠不齐。同时,除了专门生产银饰品的企业外,还有部分仿真饰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广东、浙江等地。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针对儿童银饰品中可能存在有害元素的情况,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儿童银饰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50批次,依据GB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等标准要求,对儿童银饰品中的铅含量及铅、镉、铬、钡、硒、汞、砷、锑等8种有害元素的溶出量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14批次产品铅含量过高,长期接触可能迁入儿童体内,导致贫血、引发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低下等症状;有害元素溶出量则均未发现问题。此外,检测中还发现14批次产品银含量不足,存在虚标银含量的情况。

  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针对儿童银饰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银饰品时要注意产品存在的铅含量超标风险。

  1.要尽量选择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慎重购买景区、地摊等叫卖的饰品,切勿片面追求低价格。购买时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清晰的厂址、联系方式和使用说明等,避免购买无产品信息(品名、印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无品牌型号、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特别应注意查看是否有儿童首饰的标识,不要购买或给儿童佩戴供成人使用的饰品。

  2.由于儿童身体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对有害重金属元素的耐受量低,因此,建议不要给儿童长期佩戴饰品。同时,要指导儿童正确佩戴饰品,避免儿童舔食、啃咬饰品,防止铃铛等小配件被儿童吞咽,导致窒息等伤害。

  3.在佩戴饰品过程中,如发现儿童与饰品的接触部位发生过敏、炎症等,要及时就医,并停止继续佩戴饰品。

  儿童轮滑鞋

  轮滑鞋俗称旱冰鞋、溜冰鞋,是青少年及儿童青睐的运动用品。根据轮子的排列方式,轮滑鞋分为双排轮滑鞋和单排轮滑鞋。儿童轮滑鞋是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由于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加之轮滑鞋本身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等,容易导致儿童在使用时受到割伤、划伤、扭伤等伤害。近年来,媒体报道了不少儿童轮滑鞋伤害事故,其中轮滑鞋金属锐边造成的割伤和擦伤最为常见。

  行业概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轮滑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国,全国有数百家轮滑产品生产企业,有数百个轮滑产品品牌,每年的市场零售总额超过20亿元。由于我国轮滑运动还处在初级阶段,所以国内生产制造和销售的轮滑鞋,多以休闲类的轮滑鞋为主,生产区域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江浙地区,其中广东是儿童轮滑鞋主要生产基地,在2012年中国轮滑鞋10大品牌企业排名中,广东企业占到了8个。

  目前,轮滑鞋销售市场基本由商场或品牌专卖店、高校社团或俱乐部代理以及市场批发零售构成。其中,前两种渠道主要经营品牌产品,产品价格由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以200~2000元的中高档产品居多。相比之下,批发零售市场的轮滑鞋大都做工粗糙,价格低廉,基本没有经过质量检测机构的检验,质量难以保证。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轮滑运动中,由转动的轮子支撑身体,且伴有一定的运动速度,容易发生刮伤、碰伤、摔伤等伤害事故。从保护儿童的角度出发,国外对儿童轮滑鞋有严格的标准质量要求,而国内现有的轮滑鞋国家标准GB20096—2006《轮滑鞋》主要针对成年人使用的轮滑鞋,并未完全考虑到儿童的安全指标,缺欠客观科学的判断方法;对“包装薄膜厚度”未作要求。而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仅对设计供体重20kg以下儿童使用的轮滑鞋有警告语要求,但没有儿童轮滑鞋的具体安全性能要求。

  针对儿童轮滑鞋可能存在的机械物理安全危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儿童轮滑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0批次,围绕儿童轮滑鞋的可触及边缘、尖端、超载、包装塑料膜厚度等安全指标,对儿童轮滑鞋的机械物理安全性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29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27批次检出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存在割伤、划伤风险;27批次内衬材料不好,存在磨破儿童脚踝的风险;15批次内包装塑料袋过薄,存在被幼儿套在头上或贴在脸部而导致窒息的风险;14批次刹车装置松动或脱落,存在跌伤风险;4批次防护用具易损坏或易取出,占含有防护套装产品的66.6%,存在防护用具无法保护儿童的风险。

  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针对儿童轮滑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轮滑鞋时要注意产品可能存在的机械物理安全风险。

  1.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儿童轮滑鞋,对于无产品名称信息、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以及未注明可以供儿童使用的轮滑鞋,应避免购买。

  2.购买时可用手指试探触摸,应感觉光滑、无割手现象,塑料件和金属件应无毛边、毛刺等问题。

  3.购买时可用手指按压鞋壳观察是否会变形,安全性较好的儿童轮滑鞋外壳应足够坚硬,以防止外来的冲击。

  4.采用塑料袋包装的儿童轮滑鞋,在拆开包装袋之后,家长应注意及时将塑料袋破坏丢弃,避免儿童拿去玩耍,一旦套在口鼻处,后果不堪设想。

  5.使用时家长要督促儿童穿戴上防护套装,如发现防护装备有破损,一定要先更换修理再使用。

  6.每次儿童使用轮滑鞋前,家长可以轻微扭、按压轮滑鞋的刹车装置,如发现松动应先更换修理再使用。

  婴幼儿床

  婴幼儿床是指专门设计给婴幼儿睡觉使用的床。婴幼儿在床上的活动时间长,且对外界的反应较迟钝,心智不够成熟,缺乏自主能力,如果使用安全性不够好的婴幼儿床,在监护人离开或者熟睡时很容易受到挤压、跌落、窒息等伤害,尤其是3岁以下儿童,受到伤害的概率比大龄儿童更高。

  行业概况

  婴幼儿床作为特定年龄段人群使用的家具品种,其环保指标和安全性能尤其受到高度关注。作为一种特殊的婴童用品,其形成规模生产的时间并不长,其生产目前主要依托于婴童用品的品牌企业,采用的原料以实木或者实木人造板混合类为主(占到市场的90%以上)。

  从长远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婴幼儿床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婴幼儿床产品随着设计水平的提高,新材料的应用、制造水平的提升,无论是外形款式、使用功能、环保性能和质量水平都还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针对婴幼儿床产品可能存在的伤害风险,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婴幼儿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50批次,主要依据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QB/T2453.2-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2部分:试验方法》等标准要求,对婴幼儿床的机械安全性能和甲醛释放量进行了检测。

  结果表明,21批次产品存在机械安全风险,其中2批次同时存在甲醛释放量超标的问题。在这21批次产品中,14批次旁板与床头内高不足,婴幼儿在攀爬玩耍时可能跌落或掉落;8批次床铺面与旁板、床头之间或相邻板条之间间隙过大,可能导致婴幼儿手指、脚趾、手掌被卡伤;7批次旁板两个结构部件之间的距离过大,可能导致婴幼儿手臂、腿被卡在两个结构部件之间;6批次床铺面板条厚度较薄、宽度较窄,受冲击时易发生板条断裂或结构件损坏,导致床铺面坍塌;另有1批次两连接紧扣件之间的距离过短,1批次稳定性较差。甲醛释放量过高的2批次产品均为实木和人造板混合材质,实木类产品无甲醛超标现象。

  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针对婴幼儿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婴幼儿床时要注意产品存在的机械安全和甲醛伤害风险。

  1.要尽量选择购买正规商场、商店销售的正规婴幼儿床,并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使用和安装说明信息等,避免购买无任何使用和安装说明、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

  2.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装配图安装婴幼儿床,确保安装牢固。当婴幼儿床有多种使用功能时,要按照说明书对不同功能的不同要求来组装和使用,必要时请专业安装人员或在其指导下安装操作。

  3.对配有可调节旁板的婴幼儿床,若需将婴幼儿长时间留在床内,要确定侧翻旁板始终处于最高位置,同时避免婴幼儿活动过于激烈,以防床铺面受到的冲击过大,出现床铺面变形等意外情况。

  4.在使用婴幼儿床时应保持恰当的通风状态,尽量避免长时间密闭使用,同时应远离火源等高温物体。新购婴幼儿床使用时应尽量多开窗、多透气,以利于有害物质尽快挥发。

  5.婴幼儿床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连接件、配件进行检查并紧固,防止因连接件、配件松动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荧光棒

  荧光棒是一种可发出荧光的塑料玩具,棒体中的玻璃管内装有色彩斑斓的荧光物质。荧光棒因色彩缤纷、惹人喜爱,受到很多儿童的追捧,成为儿童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玩伴儿。

  由于荧光棒中的荧光物质大多含有苯二甲酸二甲酯和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低毒成分,一旦弯折泄露出来,被儿童误吸或触碰,可能会造成恶心、头晕、麻痹、昏迷等伤害。据不完全统计,2011~2013年,约有30余起因儿童使用荧光玩具而引发的质量安全事件。

  行业概况

  目前市场上的荧光玩具可分为3类:一是液体式荧光玩具,外层由塑料制成,可经由弯折、敲打、揉搓等方式,引起化学反应而激发荧光体;二是电池式荧光玩具,原理与手电筒相似;三是使用荧光粉制造的荧光玩具,产品在吸收太阳光或灯光后,可以发出荧光。其中,液体式荧光玩具占据市场销售主体地位。

  液体式荧光玩具液体外漏,可能引发恶心、头晕、麻痹、昏迷等现象;电池式荧光玩具和使用荧光粉制造的荧光玩具,可以变化不同色彩与闪烁效果,较环保且安全。

  荧光棒是用处广泛的发光品,可使用在各种大小型演唱会、宴会、节日晚会等。还可作为玩具、装饰、军需照明、海上救生、夜间标志信号以及钓鱼专用灯源,受到普遍欢迎。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概述

  针对荧光棒产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荧光棒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0批次,对荧光棒产品的密封性、防渗漏性和有毒有害有机物含量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30批次产品均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8批次在模仿儿童滥用操作(如反复弯折1~5次)时,在折痕处有液体喷出或渗出,挤压会有更多液体流出,存在吸入性中毒、皮肤接触性中毒、误食性中毒的风险;另有26批次检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22批次检出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此外,本次监测发现,所有样品均未标注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90%以上的样品外包装标识中无中文信息。

  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针对荧光棒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荧光棒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可能存在的荧光物质弯折泄露风险。

  1.避免购买“三无”荧光棒产品,建议尽量不选择购买此类风险极高的产品给儿童使用。

  2.儿童在玩耍荧光棒时,家长应在一旁陪同,引导儿童正确玩耍,避免啃咬、舔舐、摔打、对折等不正确的使用方式。

  3.儿童在玩耍过程中,如发生荧光物质同眼睛或皮肤接触的情况,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反复清洗,并尽快就医。若荧光物质被吸入口腔中,应将患者移到通风处,多呼吸新鲜空气,严重的应送往医院就医。若荧光物质被儿童误食,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并大量饮水,并尽快就医。

  4.玩耍后,应督促儿童及时洗手,避免意外残留在手上的荧光物质给儿童身体带来伤害。

  《消费指南》2014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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