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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临界食品

2011-10-15 11:00: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买四赠二”、“买三赠一”……如今,很多超市都有特价食品促销活动。消费者在购买促销商品时,一般会被其买赠活动所吸引。殊不知,在“捆绑”销售的背后,很多食品是即将到保质期的“临界食品”。

     “混搭”成潜规则

    10月7日,北京一家超市饮料区冷柜内摆着黄金柚味和芦荟椰果葡萄汁饮料,标签上醒目地标明“特价1元”。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两种饮料瓶盖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0年11月3日和2010年11月2日,产品标注的保质期为12个月,按此计算,这些特价饮料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到保质期,但记者并没找到“临界食品”的提示。

    而在乳制品销售区,某品牌牛奶在进行“买三赠一”促销,销售人员正忙着用透明胶带把牛奶捆绑在一起,牛奶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均被绑在内侧。记者在某品牌酸奶“买一赠一(买一大盒赠16小杯)的促销产品上看到,小杯赠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9月24日,保质期至2011年10月14日。也就是说,如果是10月13日购买,消费者必须要在1天内喝完16杯赠品,否则赠品就过保质期了……记者了解到,很多促销的牛奶、饮料、肉制品等特价食品,大多是即将到保质期的产品。

    据了解,早在2007年11月,国家就对“临界食品”的销售明确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但记者在众多超市、商场时却发现,按规定提示“临界食品”的超市寥寥无几。

    据业内人士介绍,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超市不可能在保质期内将产品全部销售。由于消费者大多不愿买快到期的食品,超市往往采取“捆绑销售”的方式。通过混搭促销,减少食品过期带来的损失,已经成为超市的一种“潜规则”。

    有消费者表示,平时购买促销食品时很少看保质期,偶尔也会买到只差几天就过保质期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促销食品没有什么不好,实惠又不影响食用,但超市要是能明确告诉我们这些是快到期的食品,我们买回家也会尽快食用,这样让人觉得更放心。” 

    业内人士人为,商家销售、促销的食品,只要是在保质期内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构不成违法和违规。但商家如果对“临界食品”以促销、捆绑等方式出售,至少应该对其食品的状态进行一些必要的说明,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进行购物及享受服务时对其所消费商品和享受服务享有知情权,而将“临界食品”以一种“诱惑”的方式销售,而未对其进行必要解释,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临界食品”有何隐患

    记者了解到,国家规定,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但由于这一规定只是指导性意见,并不是强制性措施,因此很少有商家提醒消费者。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食品的保质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超过保质期限,产品质量或品质就可能发生变化,比如,营养价值下降、微生物超标、口感变差等。

    对于“临界食品”能不能吃,北京协和医院营养师于康介绍说,这首先要看是什么类型的食品,像奶茶、果汁等营养丰富、含水分多的食品,细菌一旦滋生,变质就很快。而且过高的温度、湿度、频繁的搬动都可能导致产品加速变质,这类食品最好尽早食用,即使接近保质期也应注意。而干品食物,如烤鱼片、方便面等安全性则相对高一些。

    此外,食品的保质期还与食品的贮期条件密切相关,如果消费者购买后能够提高保存条件,比如常温保存的食品在冷藏条件保存,其保质期会略有延长。货架期短的食品由于多是暴露的或者包装简单,因此这类食品容易受潮、受污染,如果温度稍高,食品易发生霉变,食后可能引起胃肠不适,或有潜在的危害。

    “保质期长的食品如饮料,长期储存在塑料瓶或金属罐中,但随着时间的延长,营养价值会降低。不仅如此,有些食品在制作的过程中,是用油炸或高油脂处理的,经过一段时间存放后,油脂会发生氧化变质,对健康不利。”专家表示,一些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如乳制品是在超高温条件下制作,受其包装材料影响,过期后外界细菌会通过包装进入饮料;面包不是在完全灭菌状态下制作,受温度等储存条件影响,过期面包将出现脂肪氧化,口感明显变化。另外,由于水分活度处于较低水平,面包较适合霉菌生长,如超过保质期易长毛发霉。“临界食品”变为过期食品并食用后,会给身体带来伤害。

      谨慎选择临界食品

    对于“临界食品”的定义,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同商家也是说法各异。有的表示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应算是临界食品。但也有商家称,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到期前15天内需要公示;保质期两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临界期”;而保质期仅为一个月的产品,还剩3天时算是临界食品。

    快过期食品能不能吃?于康指出,食品有保质期和保存期之分。保质期主要面向消费者,是指在正常贮存的条件下,保证食品的最佳质量,消费者平时接触的食品标签大多是“保质期”,无论是从口感还是从安全性考虑,在保质期前食用为佳。

    于康强调,快过期食品的保存条件很重要。“如果食品在温度、湿度等都恰当的条件下贮存,且包装完好,颜色、味道、硬度等没有发生变化的话,在保存期内还是可以食用的。”但如果食品包装破损,即使没到保质期,食物也可能变质。他指出,能不能吃要具体看食品的特征,如色、香、味、形有没有改变,包装有没有漏气。可以对比平时的食品,如果有变质情况,一定不能再食用。

    一般来说,开封后的食品,环境和保存条件已经发生变化,不能以保质期为限来食用,且长时间放置容易腐败,开封后应立即食用。针对一些消费者认为冰箱有延长保质期的作用,专家指出,从冰箱拿进拿出的食品,贮存环境交替变化,食物容易变质,保质期也相应缩短。如果食品开封后又放回冰箱,容易使冰箱中的味道、潮气、细菌等进入食品当中,既影响风味,又容易变质。所以开封后的食品最好一次性处理,不要重复进出冰箱。

    此外,由于很多消费者疏忽冰箱的清洁,造成冰箱的环境不卫生,也会影响食物的贮存条件,使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大打折扣,烹调时的口感品质也会明显下降。对此,专家建议,冰箱的正常温度应调到0℃〜4℃,同时,要每月清洁一次冰箱并检查里面的食物是否变质,如是否长霉,或是出现异味等。

    Tips

    北京超市开设“临界食品”专柜

    为防止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混在新鲜食品中混淆消费时间概念,北京市从今年8月开始推行“临界食品”专柜制度。
    据了解,北京今年开始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和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海淀区已有70余家商场、超市开始设立“临界食品”专柜,其他城区也将有50余家超市加入其中,先期总计有130余家商场、超市将实施“临界食品”专柜销售,以方便消费者区分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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