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的关系
尽管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不尽相同,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都揭示了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的区别,具体如下:
1.食品添加剂的本质不同于食品
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即不能单独作为食品来食用。绝大多数食品添加剂产品是应用于食品工业的中间产品,而不是面对消费者的终端产品。食品添加剂是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既包括人工合成的物质,如采用化学合成等方法生产的人工合成物质,也包括以动植物为原料,经粉碎、提纯等工艺或以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为原料加工提纯而获得的天然物质。这些物质与普通食品中存在的天然物质性质不同。
2.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意添加到食品中去的
食品添加剂通过在食品中有目的地加入,成为食品的一部分并影响食品的特性。在食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满足一定的工艺需求有意为之,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处理、包装、运输等过程当中具有一定的功能作用,如可以改善食品的色、香、味等感观特征, 或者能够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等。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受到限制
从安全性的角度来讲,食品一般是没有摄入量限制的,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及营养要求任意搭配摄入的食品。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里“食品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的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但无毒无害不是绝对的,食品中允许存在一定限量的污染物和微生物,但不得超过国家经安全评价规定的限量标准,在限量范围以内就认为是安全的。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有局限性的。它必须是技术上确有必要,并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才可以允许在一定的食品范围内使用。而且它的使用量也有规定,不能超量使用。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食品添加剂是长期少量地随同食品摄入的,如在食品中不合理使用,这些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可能在体内产生积累,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从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因此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和准用范围必须遵守通过科学试验和安全评价制定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这是非常严格的。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
食品添加剂的本质是化学合成或者天然存在的物质。与食品中天然存在物质不同,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意添加到食品中去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食品添加剂最重要的两个方面。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主要受添加剂物质本身毒性大小、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三个方面的制约。
1.食品添加剂生产的安全性
首先,每一种食品添加剂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价和检验,甚至经过一系列的动物实验,对其急慢性毒性、遗传毒性、致癌毒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在确认其限量使用对身体没有安全隐患后才可以被批准使用,以确保人体食用的安全性。每一种食品添加剂都有其相应规定范围的食品生产应用和安全使用量、质量标准和鉴别方法,由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和管理。
其次,食品添加剂来源广泛,生产工艺各异,其本身的品质会受到生产原料和生产过程质量因素的影响,例如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可能产生不同的物质残留。同时,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还受贮存和运输等条件的影响。因此,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从原料选用、生产工艺设计、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贮存和运输等各环节都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按规定出厂检验合格,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标注标签内容,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2.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中有效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防止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避免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人体健康。以下情况可使用食品添加剂: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使用质量符合相应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具体来讲,必须是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验明生产企业的资质,查验食品添加剂的合格证明文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消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