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对食品添加剂是如何定义的?
在国际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 定义的“食品添加剂”是——有意加入到食品中,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处理、包装、运输或保存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功能作用,其本身或者其副产品成为食品的一部分或影响食品的特性,其本身不作为食品消费、也不作为传统的食品成分的物质,无论其是否具有营养价值。食品添加剂不包括污染物和为了保持或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而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
在欧盟,“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存储过程中, 出于技术性目的而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任何物质。而这些添加物质通常并不作为食品来消费, 而且也不作为食品的特征成分来使用, 无论其是否具有营养价值, 这些添加物质本身或其附产物直接或间接地成为食品的组分。
在美国,食品添加剂是有意使用的, 导致或者期望导致它们直接或者间接地成为食品成分或者影响食品的特征,在食品包装或者食品容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如果能直接或者间接地成为(被包装的或者容器中的) 食品成分或者影响食品特征, 也符合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在日本,“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制造过程中,或者为了食品加工或贮存目的,通过添加、混合、浸润及其他方法而在食品中使用的物质。
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不同,所包含的食品添加剂的范畴也不尽相同。
美国把食品添加剂分为直接食品添加剂、次直接食品添加剂(类似于我国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间接食品添加剂(类似于我国向食品中有迁移的食品包装材料)。
欧盟的食品添加剂不包括加工助剂、香料物质和作为营养素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等。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对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添加到食品中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分别建立标准。
《消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