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2011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包括可移式通用灯具。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9家企业生产的99种产品。
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的结构(导线管),结构(平稳性)/结构(夹紧力),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外部接线(软线固定架),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插入损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发现7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是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火),结构(平稳性、夹紧力),内部接线(截面积),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耐久性试验等项目不合格。其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火)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