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抽查范围:上海市生产、销售的4批次产品
抽查概况:检验的项目为:儿童自行车: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突出物禁区、保护装置和螺钉;螺钉的紧固;制动系统;闸把位置;闸把尺寸;线闸部件;闸皮和闸盒部件;车闸的调整;脚闸;手闸制动系统的强度;脚闸制动系统的强度;手闸制动性能试验;脚闸制动性能试验;把横管;把横管的把套;把立管;车把稳定性;车把部件的强度;冲击试验(重物落下)等。儿童三轮车: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燃烧性能;机械强度;锐利边缘;锐利尖端;外露突出物;挤夹点;小零件;行驶稳定性;向前倾斜的稳定性等。儿童推车: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表面;燃烧性能;外露的开口管子;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小零件;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等。婴儿学步车: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金属件表面;木制部件;危险夹缝及孔、开口;弹簧;外露突出物;可触及部件;绳索/弹性绳等绳状物;锁定、折叠和框架调节装置等。其他类童车: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本次抽查,有1种产品不合格
主要问题:推车的适用年龄不合格
专家选购建议
□ 上海质检院工程师 李军
儿童推车产品一直是家长为孩子选购的童车中的热门产品,有多种结构、功能,有时在选购时往往容易忽略它的适用年龄、承载体重等要求。
■ 首先应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适用年龄,市场上主流产品的适用年龄一般都在36个月以下,关键要区分适用年龄为0〜36个月和6〜36个月的产品的区别。
■ 适用年龄为0〜36个月的推车,座兜靠背和座垫之间的角度一定能调节到大于150°的状态,在挑选时,一定要注意察看该产品的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也可以咨询销售人员进行实际的操作演示。此外,最好挑选座位两侧、头侧围栏不存在开口的产品,能降低婴儿从车体中由于睡姿等因素从而滑出的风险。
■ 适用年龄为6〜36个月的推车,市场上往往以儿童伞柄推车为主,其产品的座兜靠背和座垫之间的角度通常不能调节到大于150°的状态,由于婴儿的脊椎并未发育完全,6个月以下的婴儿不能使用座兜靠背和座垫之间的角度不能调节到大于150°的状态的推车。同时,在此类产品和其说明书上标记类似“警告:此车不适合于6个月以下的儿童”的警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