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种电热食品加工机械产品。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商用开水器、商用电热铛、商用电烤炉等
抽查概况:对电热食品加工机械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导线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8种产品不合格
主要问题: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等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