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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播报(2010.01)

2010-01-28 10:33: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取得新成效

    1月5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1至11月,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万人次,查办违法案件20余万起,移送公安机关140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3.7亿元。其中查处大案要案519起,涉及食品、农资、建材、家电、手机、汽配等21类产品。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质检系统还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新居室”行动。共检查生产企业17256家,查办违法案件975起。

    据了解,2009年质检系统在提高执法打假快速反应能力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全系统2009年的业务受理量超过60万件(次)。

    

    全面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启动

    2009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0部门,在京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暨试点启动仪式。此举标志着全面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企业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核心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强调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企业诚信信息征集和使用共享,同时突出了法律体系建设、行业协会自律、诚信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和社会舆论氛围等方面的作用。

    

    首届全国服务标准化论坛召开

    2009年12月28日,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首届全国服务标准化论坛在京召开,论坛围绕“服务质量与标准化”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介绍,近年来,主要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已经呈现出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服务业发展水平已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和国家经济结构优化水平的重要标志。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了服务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已完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8项,正在研究制定的国家标准26项,相关行业和地方制定了一大批服务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我国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1月13日,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安全,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了《烟花爆竹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明确规定,烟花爆竹标志的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应标注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同类产品等内容;标志内容不应与包装物分离。烟花爆竹销售包装标志内容须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装药量、燃放安全区域、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或经营商名称和地址、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其中,产品名称应标在醒目位置;产品级别字体不得小于四号字体,且对比色度清晰;生产日期标注应采用加盖生产日期印章或采用不易脱落的不干胶等加贴方法,不得篡改。同时必须标明“在某年某月之前燃放”。

    标准还要求,必须根据产品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标注安全警示语。内容包括:应在室外燃放(特殊设计除外,如舞台烟花);远离易燃易爆区域;严禁在高层建筑物及居住集中地带燃放。此外,还包括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燃放等。

    

    我国首个食品防护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2009年12月9日,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的《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食品生产企业》顺利通过审定,审定委员会专家认为,标准结合了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汲取了国外经验,是对我国现有食品管理体系标准的必要补充和完善,也适用于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标准的制订自主创新,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项标准有望于2010年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成为我国第一个食品防护的国家标准。

    截止到2009年10月,6000多家出口食品企业初步实施了食品防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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