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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播报(2009.12)

2010-01-04 13:38: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机产品》系列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11月12日《有机产品》系列国家标准(GB/T19630.1〜4)修订审查会在珠海召开。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该系列标准经修订后结构更加合理,解决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认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既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又结合了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实际,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多项与食品质量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12月1日多项与食品质量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其中有《运动饮料》等涉及具体食品的产品标准,有《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涉及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生产标准,还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检测标准、包装标准和通用标准,它们将一起进入我国食品安全规范的大家庭。

    其中,《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国标对一次性餐饮具的范围予以明确的界定: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勺、筷子、壶、吸管等,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国标《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增加了对原料的技术要求,对于使用的树脂要求必须为“食品级”原料。而且,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将标示“食品用”字样,并将标示出“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

    

    国家质检总局就两款进口车型发出风险警示通告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部分进口美国克莱斯勒越野车存在安全隐患的警示通告》称,近期,国家质检12月4日总局发现美国克莱斯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部分配备自动变速器的进口吉普牧马人(WRANGLER)越野车存在安全隐患,变速箱油温会升高,可能导致变速箱故障和起火。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表车辆制造商向国家质检总局就该公司对缺陷的调查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国家质检总局正组织有关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11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就丰田汽车公司部分车型安全隐患发出风险警示通告。由于在实际使用中,随车配置的前排脚垫可能干涉加速踏板,丰田汽车公司投放美国市场的数百万辆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涉及的车型有:2007〜2010年款凯美瑞和雷克萨斯ES350、2006〜2010年款雷克萨斯IS250/350、2004〜2009年款普锐斯、2005〜2010年款的艾维龙(Avalon)和塔科马(Tacoma音译)、2007〜2010年款坦途(Tundra)等)。经核查,并向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了解,造成隐患的前排脚垫未随车配置在其进口到中国市场的车辆上。但是,部分车辆因个人自带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在中国境内使用,也有可能存在消费者自行配置类似脚垫的情况。为保护消费者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发布风险警示通告:1.消费者如确定所使用车辆为来自美国的上述型号、年款的车辆,请立即联系最近的丰田授权服务中心,安排更换等相关事宜;有因脚垫干涉加速踏板而受到伤害的,请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使用上述车型的消费者存在疑问的,请与经销商联系确认。2.丰田及雷克萨斯品牌车辆的生产商、进口商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履行相应义务。3.消费者在自行加装配、附件时应确保符合有关安全法规,遵从安全建议,防止与操控装置发生干涉,影响行车安全。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有明显不同的两种产品

    12月6日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电动摩托车新标准问题,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我国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各成体系,产品概念和技术要求清晰,便于分清种类和规范管理。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于2009年批准发布。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具有骑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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