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中国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执行前,国内销售的化妆品从标签方面看,是否存在比较明显的问题?
A:化妆品旧标签标准已经执行了很多年,化妆品标签问题很少。因为企业产品包装印刷要有一个量,一旦出错费用较大,因此多数企业对产品标签比较重视。
Q: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里的“化妆品”,具体到消费产品,主要包括哪些产品?
A:无论是旧标准或是新标准中,对化妆品都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即化妆品是以涂抹、洒、喷或其他类似方式,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修正人体气味,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从以上定义中就可得知,化妆品的分类有多种分法。例如:从使用部位分,从使用功能分,从生产工艺分。
Q:在“规定”中有一项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标明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特殊用途”主要是指哪类产品?
A:《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防晒、祛斑、除臭、染发、烫发、育发、美乳、健美、脱毛的化妆品。
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由卫生部发放。
Q:由于一些进口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是用字母及数字代替,且不同品牌字母及数字含义也不同,如果不熟悉代码的人,很难看懂生产日期。那么,规定的实施是否对该问题有所要求?
A: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化妆品,保质期的标准有两种方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
两种方法可任意使用一种,消费者看不懂的字母和数字一般是企业自编的生产批号,这类产品消费者可以参看限制使用日期。
Q:规定中有一条规定为“应按GB7916的要求注明某些特定原料所需注明的内容。”“特定”一词主要有哪些材料或成分?可能主要出现在哪类产品中?
A:目前对化妆品原料的要求主要依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规定,GB7916颁布年限较早,目前正在修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