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实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第55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从落实企业责任、强化各部门监管、增强制度可操作性3个方面保证《食品安全法》严格实施。
为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生产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数量、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或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为了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县级、市级政府统一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级政府应当统一组织、协调本级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卫生部会同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由卫生部会同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工作由省级以上卫生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质检等部门负责。
◆乳制品生产企业GMP、HACCP体系认证试点示范工作启动
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哈尔滨市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将按照“企业加强食品防护质量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监管部门加强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地方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区域化建设和管理”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在黑龙江省开展以乳制品生产企业为主要对象的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试点示范工作,以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乳业振兴和发展。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下发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旨在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培育服务品牌,推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细则明确了试点单位(包括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试点工作的实施和主要任务、试点的评估、管理、复查等。据悉,审查确定,2009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共132项,涵盖了旅游、运输、酒店、社区、电信、金融、物流、餐饮、家政、商贸、拍卖、科技、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等十多个领域。
◆保健食品原料及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卫生部针对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批复有关部门时强调,保健食品原料及冬虫夏草目前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认为,按照有关规定,蜂胶等原料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蝙蝠蛾拟青霉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这两份名单所列品种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该中心认定冬虫夏草为名贵中药材,但卫生部未曾批准过冬虫夏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讨论后也认为,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数据,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食品添加剂又增26个新品种
卫生部公布了新批准的2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其中,食品添加剂为决明胶,营养强化剂为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低聚果糖等2种,食品用酶制剂为磷脂酶C、谷氨酰胺酶、天门冬酰胺酶等7种,食品用香料为香厚壳桂皮油、葡萄籽提取物、甲酸松油酯等16种。这些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可以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