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8年第4季度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共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4家企业生产的2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芝麻油、食用调和油、胡麻油、棕榈油、米糠油、亚麻仁油、色拉油、茶籽油等14类产品,经检测,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酸价和溶剂残留量超标。
学标准
酸价和溶剂残留量均是重要的卫生指标,酸价还是油脂精炼程度和品质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浸出油溶剂残留应为≤50mg/kg。
食用油优劣鉴别方法
花生油掺假后透明度下降,把油从瓶中快速倒入杯内,观察泛起的油花,纯花生油的油花泡沫大,周围有很多小泡沫且不易散落。
棉籽油当掺有棉清油或毛棉油时,油花泡沫略带绿黄色或棕黑色。闻其气味可闻出棉籽油味。掺有米汤、面汤等淀粉物的棉籽油,在其中加入几滴碘酒,就出现蓝紫色或蓝黑色。或者放入透明杯中放置两天后再观察,会出现云状悬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