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我国汽车消费税正式调整。
与2006年4月第一次调整汽车消费税相比,此次调整幅度明显提高,其中,“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的增幅可谓惊人。而在很多人看来——
调整如约而至
此前已被业界传扬一月有余的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终于跃出水面——8月13日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时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这是自1994年设立消费税以来,我国第二次对乘用车消费税进行调整。2006年4月1日,曾将排气量1.0〜1.5升(含1.5升)的乘用车税率,由5%降为3%;排量2.0〜2.5升(含2.5升)的乘用车税率,由8%上调为9%;排量2.5〜3.0升(含3.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8%上调为12%;排量3.0〜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8%上调为15%;排量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8%上调为20%。
从数字上看,此次调整虽然并未涉及1.0〜3.0升范围内乘用车的税率,但是,对汽车产业“金字塔两端”的调整力度却高于上次,政府“抑大扬小”——抑制大排量汽车、鼓励发展小型汽车的意图明显。
记者注意到,2006年调整消费税前期,业界沸沸扬扬,一片悲观情绪,二十几家国内汽车厂商,甚至借“两会”时机上书抵制消费税调整方案,有关部门一度作出要推后出台方案的表态。而此次,面对更大幅度的消费税调整方案,企业界却没有出现任何抵制的声音,更多的厂家显得早有心理准备。同时,许多专家、媒体却发出:该方案影响度仍然不够、对解决问题仍不“解渴”、需要出台更多“抑大扬小”方案的呼声。短短两年时间,汽车业界的态度如此大相径庭,颇耐人寻味。
为何加快调整
至于汽车消费税调整的理由,财政部官方网站给出的解释是:“汽车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户,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对汽柴油的需求急剧增加,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同时,随着石油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高,能源安全问题也已变得十分突出,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以前,人们对汽车排放到底对环境有多大影响尚有争论,而北京单双号限行后出现的蓝天白云,则让旨在节能减排的“调整”变得更加理直气壮。
曾有政府官员表示,消费税调整的周期一般为5年左右,而时隔两年汽车消费税的再次调整也正说明了政府此次“出手”的背景有所变化。一方面,最近一年多来,国际石油价格疯狂飙升、屡创新高,一度逼近每桶150美元的高位;另一方面,大排量汽车却在整个行业逆市“领涨”——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我国乘用车销量达到245.6万辆,同比增长17.84%,但远不及进口豪华车的增速:据中国进口汽车贸易公司发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进口豪华车数量大幅提高,宝马、奥迪进口车的销量增幅达到100%,保时捷的销量更是暴增247%。不仅如此,大排量高端SUV成为进口车增速最快的细分市场,据了解,仅今年前两个月,进口SUV的销量就达到3.11万辆,同比增长135%。
毫无疑问,大排量车的“逆市大涨”与政府节能减排以及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背道而驰,消费税调整方案的出台并不意外。
调整能否达到目的
目前来看,业界争论的焦点并非为“是否该调整消费税”,而是“此次调整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比较共识的观点是:此次调整,对小排量汽车的推动力度不大。
近年来,与大排量车销量剧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排量车销势依旧萎靡。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1.0升以下排量车型的市场占有率仅为6%,相比2006年的7.4%又有下降。
有专家指出,小排量车已经开到了“悬崖边缘”。而此次,意图大力推进小排量车发展的消费税调整政策,在很多媒体看来不过是杯水车薪——目前,国内1.0升以下车型价格多数不超过4万元,税率小调2%,折合下来优惠幅度不过800元左右,这明显不能对购买汽车产生什么影响。实际上,消费税调整方案出台之前,业内普遍预期1.0升以下的小车应该免征消费税。尽管9月1日,奇瑞宣布旗下QQ3系列降价2000元,但是,这也如预料内的那样并未引发小排量车销售热潮。
而对此次汽车消费税调整政策能否起到“抑大”的作用,业内却众说不一。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裁史凯,接受媒体采访时自我鼓励的一句“要挺住!”似乎道出了许多大排量汽车生产商与经销商的忧虑。“由于消费税是在生产端收取,因此企业的成本压力空前加大。”史凯仍然表示,“但我们不会冒然涨价,以免损失市场,损失品牌。”多位经销商也向记者坦承,虽然也对今后的销售有所担忧,但消费税调整,给大排量豪华车首先带来的却是惊喜。因为之前积压已久的库存,在政策出台后没几天,就全部消化,这是自今年5月车市低迷以来难得一见的抢购热潮。一位雷克萨斯的销售人员透露,该公司7月底的库存高达180多辆,积压资金达1个亿,优惠高达10多万元。8月中旬消费税调整政策正式发布后,在原价基础上加价卖都不成问题。
9月1日消费税正式调整之后,市场上大排量豪华轿车纷纷上调价格——在9月1日新消费税政策实施当日,雷克萨斯即宣布了调整全系车型价格,涨幅从1.7万元到34.7万元不等;沃尔沃S80V8行政版的售价由95.8万元调整为118万元,涨幅为22.2万元;宝马M5和M6两款车型的价格涨幅在20万元左右,745Li和760Li的价格涨幅超过20万元,而另一款宝马热销的X54.8L,在北京盛德宝4S店的价格更是已经由119.6万元飙升到151万元;奔驰M500已经由109.8万元上涨到130万元,此前195万元的08款S600L已经卖到了225万元;宾利雅致的价格更是上涨超过百万元。上涨风潮中,也有特立独行者——上海通用旗下凯迪拉克SLS赛威3.6L款,却打出“增配不加价”的旗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2006年4月首次消费税调整来看,进口豪华车上调价格只持续了一到两个月,随后逐渐回落到调整前的水平。
市场营销专家曾江认为:“目前中国的汽车市场仍然处于发展初期,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还不是很理性,因此大排量车以及SUV的热销是一个必经阶段。”在他看来,“大排量车的消费者对于价格成本相对不太敏感,即使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基本上也不能改变他们购买的意愿。多数的购买者是出于‘显示身份’的目的去选择大排量车的,这就决定了他们选择汽车的首要标准是品牌和档次,节能并不是他们考虑的重点。”
只是“第一枪”吗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会议要求,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这也让业界提前闻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
而相对于节能减排、“抑大扬小”的大战役来说,此次消费税调整似乎仅仅是试探性的“第一枪”。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开发部主任徐长明指出:汽车消费税调整,对于节能减排的目标来说只能算是“边缘政策”,触动的是购买成本,若要真正达成目标,必须触动使用成本。他介绍,在西方发达国家,汽车在使用环节征收的税收比例要比购置环节高得多,也就是所谓的“燃油税”。在近日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下跌的情况下,有观点认为,酝酿了14年的燃油税政策,即将加快出台。
当然,小排量车的复兴除了政策扶持,也还要自身的技术发展。从技术上看,国产小排量车,尤其是1.0升以下的小排量发动机与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改变小排量车目前的发展现状,从根本上来说,更需要国内消费者观念的转变和企业技术的进步。业内专家贾新光指出:“国家鼓励小排量车的意图,是要推动环保节能,而现在国产的小排量车还普遍不能达到欧Ⅲ标准,而且油耗相对并不节省,维修费用也与1.3〜1.6升排量的车相差无几,另外,整体产品的设计、质量、安全性、动力性都相对较差,影响了人们的购买欲望。”
“实际上,小车能够做得非常好!”贾新光说,“在欧洲、日本,小排量车的市场占有率非常高。像奔驰MART、丰田FOX、雪铁龙C1、菲亚特500这样的精品小车才是中国市场成熟所需要的。”
不管怎样,在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此次汽车消费税调整绝不会是监管部门手中最后的一张牌。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
国外购车收税情况
西方国家针对汽车的税收一般分为3个环节:购置环节、保有环节、使用环节。在汽车购置环节上所征收的税款在整个税收中所占的份额很小,在使用环节上征收的税款所占比例很高,大约为60%。
美、日和欧洲主要国家的购车税收,水平最低的是美国,有的州不收购置税,最多的州也仅收6%;欧洲购车只收增值税,德国税率是15%,意大利税率是20%,英国是17.5%,法国是20.6%。
不过,国外汽车税收的重头在燃油税。英国是欧盟征收燃油税的冠军,据介绍,欧盟各国的燃油税率普遍在200%以上,即占整个油价的70%〜80%。比如说,伦敦1升油大概相当于10多元人民币,而我国目前的汽油的价格大约是欧洲平均水平的1/2。日本的燃油税率相对于欧洲要低一些,大约是120%。
此外,国外会设置一些专门的税种,比如美国的“油老虎税”。在美国,如果购买的新车超过美国“汽车经济性标准”,购买者也将受到处罚,即征收“油老虎税”。
车型 排量 消费税税率
2006年4月1日之前 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9月1日 2008年9月1日之后
乘用车(含越野车) 1.0L(含)以下 3% 3% 1%
1.0L-1.5L(含) 5% 3% 3%
1.5L-2.0L(含) 5% 5% 5%
2.0L-2.5L(含) 8% 9% 9%
2.5L-3.0L(含) 8% 12% 12%
3.0L-4.0L(含) 8% 15% 25%
4.0L(含) 8% 20% 40%
商用车 2.0L(含)以下 3% 5% 5%
2.0L以上 5%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