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
该目录包含了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燃气热水器、冷水机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5类产品。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这5类产品均必须粘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的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其中,在日常应用领域,照明设备首次被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
据了解,与前两批产品实行五等标识级别不同,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动机、燃气热水器的能效标准中将能效等级划分为3级。
另外,在第三批产品的实施规则中只对能效标识的尺寸给出了最小规格的要求,允许企业印制标识时在最小规格要求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比如,照明设备可以贴在包装上。(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