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
我国化妆品产品质量连续7年稳步提高
主要用来保护、滋润皮肤的化妆品产品,其质量的优劣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十分重视并不断加大对化妆品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从连续多年的化妆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看,我国化妆品产品质量已经连续7年稳步提高,抽样合格率从2001年的85.6%上升到了2007年的99%。其中洗面奶、润肤乳液、洗发液、浴液、膏霜类化妆品等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高达97%及以上。
2001~2007年,国家共对886家企业的1436种化妆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的品种与产品数逐年加大,尤其对涉及安全、卫生的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的要求,严格实施抽查检验。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使生产企业加强了质量管理;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持续保持在了较高的水平;绝大多数企业的产品中铅、砷、汞等卫生指标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近5年来化妆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达到了95%,占市场绝大多数份额的行业主导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基本保持在了100%。
近年来,化妆品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势头强劲。2005年第二季度,国家组织抽查了35种洗发液产品,经检测,产品抽样合格率到达100%。2006年第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6个省、直辖市52家企业生产的83种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8%,所有产品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卫生指标全部合格。2007年第一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76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9%,其中对润肤乳液、洗面奶共抽查了7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了100%。
国家监督抽查中同时发现,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等产品的质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产品质量比较稳定,销售包装标签标注也比较规范。但是,也仍有极个别产品细菌总数、霉菌、酵母菌总数、pH值等指标超标,有个别产品的销售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