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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超市造”食品

2007-12-01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散发香气的凉拌菜、烤鸡、面包等超市自制食品,一直是超市生鲜区的特色,由于这类自制食品制作简易,运输成本低,上架容易,因此利润较高。而这些食品实实在在的价格,也受到消费者喜爱。然而有关部门发现,超市自制食品从原料到上架销售等环节存在监管不严等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国家首部超市自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按计划今年12月有望出台。

   今后,“超市造”食品的安全方面隐患将有望得到监控。即将出台的《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意见稿,明确规定了超市自制食品的全部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均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超市自制食品的保质期、过期食品处理同时作出新的规定。标准要求,包括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等各种业态在内的零售企业自制食品生产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同时,加工成品上应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更改现场加工食品的生产日期。标准还规定,超过保质期的加工成品应在门店内现场销毁,并进行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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