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常熟3F公司刚刚宣告其最后也是国内最后一条家电用氟氯烃发泡剂生产线结束服役,便有舆论直接将此举与前不久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家电禁氟令”联系到一起。
在国内全面实现家电禁氟的大幕徐徐拉开之际,我们再次解读此禁令并探讨一些由此引发的深层次话题。
今年是《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诞生20周年。20年里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88个国家先后签署了这份以呼吁保护臭氧层为主的公约。《议定书》要求所有缔约国需在规定时限内淘汰六种臭氧层消耗物质(英文缩写ODS),他们是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甲基溴和含氢氯氟烃,其中,全氯氟烃(英文缩写CFCs)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氟利昂”,而“家电禁氟令”的名称也由此而来。
我国于2004年11月出台了《中国Halon/CFCs/CTC生产加速淘汰计划》,主动将自己的“禁氟大限”从原定的2010年提前至2007年,比《议定书》规定提前两年半。
何为家电禁氟令
2007年6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示:自2007年7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得在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氯氟烃作为清洗剂;自2007年9月1日起,任何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以及经销商和零售商在内的所有流通企业)不得销售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出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
《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器产品包括家用电冰箱(家用冷藏箱、家用冷冻箱、家用冷藏冷冻箱)、冷柜、家用制冰机、家用冰淇淋机、冷饮机、冷热饮水机、电饭锅、电热水器等产品。
《公告》所适用的氯氟烃包括CFC-11(CFC13)、CFC-12(CF2Cl2)、CFC-113(C2F2Cl3)等在内的、所有可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的氯氟烃类消耗臭氧层受控物质的一种或几种。
大企业无忧 小企业犯愁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姜风秘书长认为,早在数年前,国内几乎所有的家电品牌企业均已提前完成了产品无氟化生产和销售,对于他们来讲,“家电禁氟”只是时间问题。
以冰箱为例,无氟化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一方面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另一方面家电协会等为家电行业争取了总值高达9000万美元的蒙特立尔多边基金援助。无论从技术还是资金上,都保证了大企业产品无氟化的顺利过渡。
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家电禁氟令”着实是一道“生死关”。他们要么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造,要么坐以待毙。选择前者,无疑意味着将牵扯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财力,完全凭借企业自身资金周转不现实。据悉,更换一套完整的生产线的成本在200万美元左右,这对于那些年产值几十万元的中小企业来说,几近天文数字;依靠政府支持又由于受到政策法规的局限和面对庞大的低端生产市场而显得力不从心、杯水车薪。因此,留给中小企业的选择余地恐怕多半是“无奈退出”,而这至少比“顶风作案”来得踏实和负责,但留下的生产系统却无形中成为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潜在的污染源。
曾经存在这样一种顾虑:相对一二级市场较强的监管措施和执法力度,三四级市场的禁氟道路恐非一帆风顺,不合格的产品向低端市场的转移从某种角度看也不是不可能,最终的结果是“禁氟不禁”。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渠道商的自律,因为毕竟他们站在市场的最前沿,直面消费者。
近日,笔者从北京国美电器了解到,参照家电禁氟令的时间表,国美已全面提前实现了含氟家电的禁售工作并清空相应库存,同时加强采购管理,严把进货关,保证禁氟日期的顺利过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也采取了积极举措,其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负责任的大型连锁企业,有责任有义务正确指导消费者购买无氟产品,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而不应仅仅停留在被动应付。
对家电禁氟的种种误解
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项目三处周晓芳副处长提醒笔者,民间口口相传的“禁氟”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氟利昂原本是杜邦公司的商标,是含氯氟烃的一系列物质,氟利昂分解后产生的“氯”才是破坏臭氧层的真凶原恶,从这个意义上说,将“禁氟”改为“禁氯”更为合理。
国标要求产品铭牌须包含制冷剂工质及其含量等信息,因此在实施该禁令的过程中,厂家只需更改产品铭牌,无需额外声明,而消费者也大可不必为如何判断产品是否有氟而苦恼,况且万一工质出现问题,消费者也可利用手中的“证据”维权。
在走访卖场的过程中,笔者从侧面了解到,个别企业大肆宣传“制冷剂无氟”、“发泡剂无氟”等概念。严格来说,“无氟”是既包括制冷剂无氟也包括发泡剂无氟的全无氟,单独拿出来讲“制冷机无氟”或“发泡剂无氟“是片面的。9月1日以后上市的家电产品均应满足全无氟,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擦亮眼睛,避免被误导。
据悉,此次“大禁”并未波及氟利昂应用最为广泛的空调行业,原因是目前绝大多数的空调产品中使用的还是含HCFCs的制冷剂或发泡剂。但事实上,空调禁氟工作早在数年前业已展开,只是出于改造成本和原材料价格等原因,目前尚无法做到普及。然而按照《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截至到2040年,发达国家截止到2010年,都要最终实现包括家电在内的所有产品无氟化,鉴于目前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危机和中国政府空前高涨的环保意识,相信实现空调全面禁氟的日子不仅指日可待,恐怕也极有可能被提前调整到议事日程上来。
Tips
就在家电禁氟令发布不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的公告》和《关于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推荐目录(修订)〉的公告》。前者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在产品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包括三氯氟甲烷(CFC-11)和二氯二氟甲烷(CFC-12)在内的氯氟烃物质作为发泡剂;后者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面向全行业推荐一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