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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汞超标可致毁容

2007-06-1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含汞元素超标的化妆品可能导致过敏性皮炎、慢性中毒甚至致癌、毁容,切忌使用。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期北京药监局发现,市场上一些美白祛斑化妆品,都存在汞及含汞化合物含量超标现象。药学专家指出,长期使用含汞类物质或停止使用后,皮肤可能会产生永久性色素沉淀,色斑复发并加深加重;严重的还可能诱发过敏性皮炎、皮肤癌等。
   为此,北京市药监局特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首先,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等,并且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在选用时要查看包装上的标识是否完整。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9类产品),必须标注有“卫妆特字”文号,但其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功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此外,购买进口化妆品时,消费者需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有进口商检标志及中文说明,且应标有卫生部的“卫妆进字”或“卫妆进备字”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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