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文化>>话题>>

长沙市拟分层次保护"炭河里遗址"

2013-05-02 14:58:35 长沙晚报

   日前,《长沙市炭河里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此进行了初审,炭河里遗址将被“分层次保护”。

   《条例》规定对炭河里遗址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实行分层次保护。炭河里遗址保护范围为:东至大屋院子西侧生产路南北延伸,南至灰黄公路,西至黄材水库支渠,北至黄材渠。

   炭河里遗址保护范围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葛藤村新屋组,南至胜溪村石门冲,西至黄材水库引水坝,北至栗山村宋家组。炭河里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炭河里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为准。

   在炭河里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非法采集文物;在文物或者保护设施上涂污、刻划、张贴、攀登;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危害遗址安全的物品;擅自移动、拆除、损坏保护标志、界桩和其他文物保护设施;违规倾倒、堆放垃圾或者排放污水;采砂、采石、打井,违规取土、挖建沟渠池塘、深翻土地等改变地貌环境的行为;破坏植被或者违规砍伐林木;在未开放的区域内进行参观;在禁止拍摄的区域或者对禁止拍照的文物进行拍照、拍摄;其他有损于遗址保护的行为。

   另外,炭河里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害文物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或者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对已有的危害文物安全、破坏遗址历史风貌或者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宁乡县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治理或者迁出。(记者周小华)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