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0号〕》。
据通告,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销售的、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金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鸡蛋,被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供货商: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金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 | 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新华路505号 | 鸡蛋 | 计量销售 | / | 氟苯尼考 | 10.0μg/kg | 不得检出 |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