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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捐古建筑引热议 网友建议其将建筑留在国内

2013-04-10 14:30:56 南方日报

   一向以爱国形象示人的香港演员成龙日前连发4条微博,表示打算将自己20年前购买的十栋安徽古建筑中的四栋,捐赠给新加坡一所高校。一时间,网络上争议四起。

    成龙拟捐四栋徽派古建筑

   “没人可以从别人的国家抢走人家的文物,摆在自己国家的博物馆!”这是国际影星成龙在电影《十二生肖》中饰演的侠盗杰克的一句让中国观众津津乐道的台词。

   但眼下,因为成龙4月4日连发四条微博,表示打算捐赠多年前购买的十栋安徽古建筑中的四栋给新加坡一所高校,这句话却成为一些网民在互联网上调侃他的“段子”。

   成龙捐楼的微博发出后,引发网民广泛关注。截至发稿时,仅在成龙本人的微博上就有超过6000条评论回复。

   一些网民选择支持成龙,认为“这些古建筑即使在新加坡,只要得到妥善维护,对徽州文化同样也是一种传承,同时也是中华文化向世界的一种展示”。

    大多数网民则期待成龙将这些古建筑“留在国内”。

   还有部分网民表示关心这些徽派古建筑是否属于文物范畴,成龙能否决定将这些建筑赠与国外高校。截至目前,成龙方面暂未对此事公开作出回应。

    欲捐的建筑是否属文物?

   安徽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张宏明表示,徽派建筑多集中在以安徽省黄山、宣城以及江西省婺源县等地组成的古徽州区域,根据成龙目前发布的信息无法确定他所说的“古建筑”来自何地以及是否属于文物,“如果这些古建筑是文物,按照现行法规是不允许流出国门的”。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物专家却表示,成龙在20年前购买的传统建筑有可能是文物。早些年,政府财政拿不出钱保护,对于应当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区县一级也不敢将它们全部列入,有些区县甚至不得不将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从保护名录中取消,因为一旦列为保护单位,政府就应承担相应的维护责任。

   有网民指出,如果成龙是将合法购买的古建筑捐赠给新加坡的大学,既利于古建筑的保护,又可以扩大徽派建筑文化在新加坡这个中西方文化交流城市的影响力,不过这是对我国文物保护部门保护文物不力的批评。

   此外有舆论认为,无论这几栋楼是否属于文物,但成龙当年能够收购到这批徽派古建筑,就说明安徽当地政府部门对徽派古建筑保护不完善,甚至不重视散落在民间的古建筑的保护,才有了收购古建筑的空间。

    曾有古建筑被拆散运出国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在保护上存在的种种不足,事实上徽派古建筑一直存在流逝的问题。1997年安徽省颁布《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规定动迁百年老宅需按程序申报。但是即使在《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颁布之后,皖南古民居依然难以改变被“外迁”命运。

   有一些精明的商人、民间收藏者利用当年相关保护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空当,向古徽州地区持有房屋产权的当地居民收购私人产权的古民居。这些古建筑,有的运到江浙一带进行异地重建从事商业活动,有的甚至流到国外。

   2003年,皖南休宁县黄村的古民居“荫馀堂”就被拆成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块石件,被装进40个国际标准货柜,漂洋过海运至美国的埃塞克斯博物馆内,消息当时震惊全国。

    而频频遭难的徽派古建筑的背后,凸显的是保护的困境与难题。

   首先是经费困难始终“掣肘”保护,对于没有工业支持的皖南部分县区,有限的财政收入无法支撑古建筑保护的巨额维护费用。

   其次,即使引入社会组织参与运作,还涉及一个主要的法律障碍。黄山市建委古建专家陈安生告诉记者,位于集体土地上大量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即使是私有产权也不能自由转让。因为这类古民居的土地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没有改变其集体土地属性的情形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不能在非成员之间进行转让。

   此外,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黄山市的皖南古民居有6264幢,这些民居大部分产权仍属私人,由业主继续使用。这造成了矛盾: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古民居所有权人有权居住,甚至出租给外人居住,有的还想进行改建或扩建,变卖古民居内的一些珍贵文物。由于政府的监管在明处,私人的行动在暗处,因此,古民居和相关文物在私人手中受到破坏或流失就发生了。

    黄山:迁移的古民居禁倒卖

   黄山市政府8日表示,如果成龙先生愿意将徽州古建筑捐献回家,黄山愿意提供最好的地块、技术最精湛的工匠和相关经费支持。

   “对于古民居迁移保护,黄山市已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迁移的古民居只限于保护利用,禁止倒卖。”黄山市文化委员会主任王恒来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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