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质量出品>>培训课堂>>

五大典型案件告诉你什么是“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2015-09-08 09:06:25 新华社客户端

   金秋时节,历时半年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悄然落下帷幕。这次由国家网信办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像一次“清理门户”的大扫除,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让困扰中国互联网世界多年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治理成果十分显著。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集中破获的五起典型案件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行为形成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湖北省特大有偿删帖案

   基本案情:2015年5月19日,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有偿删帖案,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层层转包”将删帖的任务交给“删帖中介”,中介接活以后,就找“管理员”帮助删帖,“管理员”是链条的末端,要么是网站的管理人员、网络论坛的版主,要么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的黑客,删帖之后,删帖中介与“管理员”一般按照二八分成。这一条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上,不仅有大学生、教师、医生、网络编辑,还有公务员甚至警察,而主要客户则包括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和明星等。其中,一名26岁从事删帖业务的犯罪嫌疑人4年净赚78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自曝全国每年删帖产业的收益竟然数以亿计,从业人员数以万计。

   案件点评:有偿删帖案。该案通过网络公关公司组织,覆盖地域广、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反映出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严峻,打击治理刻不容缓。

    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涉网络敲诈案

   基本案情:2015年2月,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举报称,中国经济网曝光了该企业污染的负面信息,自称该网站环保频道主任的陈瑞刚要价30万元才能删除负面信息,涉嫌网络敲诈。经执法部门侦查,犯罪嫌疑人陈瑞刚通过和中国经济网签订广告代理协议,取得了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的采编权,利用这种权力,多次进行所谓的采访活动,并在中国经济网上刊发负面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在与中国经济网合作的3年里,10多家企业被敲诈,陈瑞刚犯罪团伙的非法收入达到了600余万元。目前陈瑞刚等5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与陈瑞刚犯罪团伙合作的还有中国青年网,陈瑞刚等人甚至对以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为平台敲诈过的部分企业,威胁在中国青年网能源频道曝光,进行二次敲诈。

   案件点评:网络敲诈案。中央新闻网站违规外包频道,没有执行新闻报道与广告经营两分开的规定,给不法分子违法犯罪提供平台,严重损害了中央网络媒体的形象。

    中国国情监察网冒充中纪委背景敲诈案

   基本案情:2015年4月24日,四川宜宾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国国情监察网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和宋某等人,自称中国国情监察网有“背景”、有“关系”,花钱就能帮人“平事”“脱罪”,声称中国国情监察网是“中纪委”下属单位,其编写的《要情汇报》可以直接送给国家权威部门。该团伙大肆从事敲诈、诈骗活动。涉嫌诈骗钱财219万元。

   案件点评:网络敲诈案。冒用中央国家机关名义,使用“中国”名头开设网站,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严重损坏新闻媒体公信力,扰乱社会秩序。

    深圳严某东有偿删帖案

   基本案情:2015年5月25日,深圳宝安警方破获了一起有偿删帖案件,犯罪嫌疑人严某东采集并发布涉及全国各地公司和个人的负面信息,在自建网站www.lc218.com进行发布,并留下自己的qq号码,待受害人亲自或通过网络公关公司等“中间人”与其联系,趁机向受害人以删帖为由索要钱财,每单收费400至1000元不等,短期内共交易25笔,非法牟利14000余元。此案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却是非常典型的有偿删帖案件。目前,严某东已被宝安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案件点评:有偿删帖案。犯罪嫌疑人自建网站发布负面信息,以删帖为由索取钱财,犯罪成本低、社会影响恶劣,此类小网站数量多、注册门槛低、管理难度大,需要从严惩处。

    凤凰网编辑有偿删帖案

   基本案情:2015年6月,凤凰网编辑邱某因删帖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6月,邱某大学毕业后正式入职凤凰网资讯中心要闻组,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多次受湖南人卢某所托,利用其担任网站编辑的便利,以每条800元的价格删除信息,收取了大量钱财,受贿总计11.8万余元。目前,邱某已被朝阳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惩处。

   案件点评:有偿删帖案。该案表明网站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删帖,暴露出网站内部工作制度存在漏洞,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亟待加强。(记者 罗宇凡)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