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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开庭 专车司机质疑客管中心无权处罚

2015-04-16 17:24:07 大众网


    庭审现场播放执法视频

    庭审现场

   今天一早,不少关心案情的人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门口观望。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大众网济南4月15日讯(记者马俊骥)今天上午,全国首例专车行政诉讼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事实依据是否充分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近3小时的激辩。上午11:50许,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很多旁听者和专家认为,对于本案不能简单地“一棒打死”,应加强引导,推进出租车和专车的“融合发展”。

    专车第一案济南开审引关注,出租车司机称受冲击收入减3成

   今天上午,全国首例专车行政诉讼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上午8:30许,大众网记者在市中区法院门口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其中有出租车司机也有关心此案的市民、法律工作者等。

   很多来到现场的出租车司机告诉大众网记者,自己非常关心案件审理情况,他们认为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对专车司机也就是本案的原告陈超的处罚是合理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大众网记者,受专车影响,他每月的收入下降了20%-30%。

   在现场的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系老师马红认为,出租车和专车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此次诉讼无论结果如何,都让社会更加关注专车与出租车之争,完善相关规定,推动社会的进步。

    庭审激辩4大焦点问题,原告质疑被告为事业单位无权行政处罚

   上午9:00,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围绕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事实依据是否充分等焦点问题进行激辩。

   对于被告提交法庭的被诉处罚决定书的权限来源及相关证据,原告陈超认为,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享有交通运输处罚权的是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而被告济南市客管中心并不属于交通局的相关内设机构或者设立的其他内存机构,其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在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严重违法行为。

   被告济南市客管中心则认为,济南市客管中心作为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法规授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行使相关处罚权的行政职责。

   根据原、被告的陈述和举证、质证,双方对被告的行政主体资格和行政权限争议较大,合议庭将在庭后,结合本案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问题进行合议,并作出认定。

    现场执法视频首度公开曝光,济南客管中心被指逼迫威胁乘客

   在庭审中,受到关注度最高,也是原被告双方争议最多的核心证据--济南市客管中心1月7日的执法现场视频被当庭播放。

   大众网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视频共分三段,总长大约20分钟,记录了原告陈超的车辆被执法人员阻拦、执法人员分别询问乘客和驾驶员陈超以及执法人员暂扣陈超的车辆过程。

   现场视频显示,陈超的车辆在到达济南西站乘客下车时被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分别对陈超和乘客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执法人员即以“保证安全起见”为由拔下了陈超的车钥匙。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一开始乘客称陈超的车不是用软件找来的,而是“朋友介绍的”,经执法人员多次询问后才承认是通过打车软件上车,但是拒绝了执法人员取证其手机打车软件界面的要求。陈超则称乘客是自己的同事,直到最后才承认自己使用了打车软件。随后,执法人员要求陈超下车,将车辆暂扣。

   原告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认为,被告提供的现场视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疑义,未能证明被告认定的两名乘客与陈超之间的关系,执法人员先入为主地向认定的两名乘客发问,存在逼迫威胁之嫌。

    被告济南客管中心认为,现场执法视频真实有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专车第一案”择期宣判,公众专家呼吁融合发展将干戈化玉帛

   在原被告双方激辩近3个小时之后,11:50许,审判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认为,双方对本案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较大,不适合当庭宣判。合议庭将在庭后进行认真合议,并择期宣判。法庭休庭。

   今天的庭审结束后,大众网记者采访现场旁听人员发现,对于此案,大多数人并不是简单地“一棒打死”去争论孰是孰非,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引导,推进出租车和专车的“融合发展”。

   一位旁听市民告诉大众网记者,自己认为“专车必胜”,因为对于这一受到市场欢迎的新事物,行政干预是压制不住的,必将会推动相关规定的出台和改革,走向市场。自称自己的儿子、儿媳均是出租车司机的郭女士则告诉大众网记者,她认为“专车必败”,但是她并不想让专车退出市场,而是希望能融合到一起去,规范发展。

   有评论认为,陈超或许将成为推动出租车行业变革的一个起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站在法庭上的陈超,即使输掉了今天,但他已经赢得了未来。陈超及其背后的专车服务业,将成为时代前进的方向。出租车行业内部也可以以此为契机,谋求变革打破垄断,或许可以释放新的生命力。

   省政协委员邓相超认为,案件胜诉与败诉意义不大,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促使我国法律完善,促使政府在今后执法过程中不能简单粗暴,不能简单对待新生事物,有可能当时对法律法规是有冲突的,对济南交通职能部门来说,只要能缓解济南交通压力的就是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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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专车第一案”在济南开庭 现场执法视频曝光

    大众网济南4月15日讯(记者马俊骥)今天上午,全国首例专车行政诉讼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总长约20分钟的济南市客管办1月7日现场执法视频在庭审中首度曝光。

   上午8:30许,大众网记者在市中区法院门口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其中有出租车司机也有关心此案的市民、法律工作者等。很多现场的出租车司机告诉大众网记者,自己非常关心案件审理情况,他们认为济南市客管办对专车司机的处罚是合理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大众网记者,受专车影响,他每月的收入下降了20%-30%。

   在现场的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系老师马红认为,出租车和专车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此次诉讼无论结果如何,都让社会更加关注专车与出租车之争,完善相关规定,推动社会的进步。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当庭播放了济南市客管办1月7日的现场执法视频,视频分为三段,总长约20分钟,记录了原告陈超的车辆被执法人员阻拦、执法人员分别询问乘客和驾驶员陈超和暂扣陈超车辆的过程。现场视频显示,一开始乘客称陈超是“朋友介绍的”,经执法人员多次询问后才承认是通过打车软件上车,但是拒绝了执法人员取证其手机打车软件界面的要求,陈超则称乘客是自己的同事。在视频中,执法人员分别对陈超和乘客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执法人员即以“保证安全起见”为由拔下了陈超的车钥匙。

   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认为,被告提供的现场视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疑义,未能证明被告认定的两名乘客与陈超之间的关系,执法人员先入为主地向认定的两名乘客发问,存在逼迫威胁之嫌。

    被告认为,现场视频真实有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截止到上午11点,庭审仍在继续。

   今年1月6日,济南客管中心曾表态:即日起,济南的专车业务将按黑车查处,一经查实,处以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1月7日上午,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济南市客管办的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2月11日,听证会举行后不久,他就收到了出发决定书,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陈超不服,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销处罚。

    面对面对话“专车第一案”车主陈超:

    “起诉是个人行为,与专车无关”

   面对记者时,陈超略显疲惫,这个28岁的小伙子显然没想到,自己的一纸诉状会招来全省甚至全国媒体的关注。在此之前,他只是一名外资企业的业务员,偶尔兼职专车司机。1月7日后,他的生活因开专车被罚而骤然发生转变。

    谈客管办:“执法态度不能接受”

   陈超说,虽然专车目前在市场监管上存在很大争议,但他之所以提起诉讼,完全是个人行为,与专车无关,但针对专车问题他也有话要说。他认为,政府部门在履行政府职能时有失偏颇,“应该监管,而不是一味地行政处罚,应该适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来引导、规范。”

   陈超表示,他很理解客管办的工作,“很辛苦,很不容易,”但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执法态度让他不能接受。“他们抢我车钥匙。”陈超说,后来执法人员解释为“担心他开车跑”,但当时车已熄火。

   陈超起诉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他认为客管办处罚理由不充分,“听证会上他们只出示了一段视频,视频上并没有乘客与我的交易记录。”此外,在举行听证会前,陈超接到的通知上写着“公开”,但在听证会开始时“却被告知不公开”,因此,与其同行的媒体被挡在门外。对此,他十分不满。

    谈被罚:“车上拉的只是朋友”

   按照陈超目前的说法,他从事专车仅1个月,接了大约100单,只是在为大众提供便利的同时赚点儿外快。但与此前媒体报道不同的是,陈超表示,在1月7日面临济南市客管办处罚时,他已停止专车生意,而当时车上拉的并非客户,只是“朋友”,“朋友打电话让我送他们到西客站,没有使用打车软件,也没有支付费用。”此前,有媒体报道,车上乘客曾在陈超遭到处罚两日后支付了30多元的打车费用。陈超告诉记者,目前“朋友已出国,没有联系上。”谈诉讼:“如果败诉,就再上诉”

   “今天(3月18日)又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说让我去办理一些手续,但因为一直有会要开,所以还是决定周五过去。”陈超说,法院已告知他并给他寄送了相关材料。

   面对自己的起诉被受理,陈超表现地十分淡定,“立案与否和胜负无关。”他说,其实现在感受到更多的是因为被外界过度关注而带来的尴尬。

   面对诉讼结果,陈超表现出了一定的信心:“没准能赢呢!”至于败诉,他没多考虑,“如果在区级法院败诉,我会再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如果败诉,就再上诉”。当被问及他想得到的结果是什么,他坦言:“能够撤销对我的行政处罚,归还我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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