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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并轨”

2010-07-04 13:29:2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华社重庆7月4日电(记者李松)记者从重庆市社会保险局获悉,为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转移接续中遇到的难题,重庆市决定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并对缴费比例进行适度调整,提升农民工的退休待遇。从7月起,全市经办机构开始启动相关业务工作。

   据了解,2007年7月1日,重庆在全国率先推出农民工养老保险,让农民工享受到了退休领月钱的福利,同时由于单位缴费标准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截至目前,重庆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5万人。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宋成说,为了降低农民工进城的门槛,同时解决农民工在跨省、跨区县时出现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题。重庆市决定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并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重庆市社会保险局规定:重庆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其个人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额划入城镇职工保险统筹基金。其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城镇职工保险的缴费年限。

   同时,对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0%提高到12%,单位缴费全额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从5%提高到8%,个人缴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规定,同样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较城镇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相同,但单位缴费比例少8个百分点。

   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后,将原农民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调整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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