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综合>>要闻二>>

行业提示:新增法检编码产品出口需谨慎

2010-06-29 08:08: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增法检编码产品出口需谨慎

    □颜 卓

   近日,某企业首次申报出口一批HS编码9405409000的LED日光灯管。该产品属于2009年初新增法检编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文件要求暂不实施检验,企业可以提供自我合格声明进行申报后放行。

   在受理该企业申报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并未简单放行了事,而是仔细了解该产品设计与制造情况。在得知该产品仍处于小批量试制,产品设计正处于不断调整阶段后,检验人员建议企业将产品送国家认可实验室对性能进行进一步确认。

   检测结果出人意料,送检的6支灯管均不符合其声明的相关标准。而此时,该批货物已运至上海港区,正准备办理通关手续出口。为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出国门,保障对外贸易的正常秩序,该局第一时间主动与企业联系,通报检测结果、宣传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要求其立即全数追回不合格产品,同时对库存不合格品进行清查。同时建议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设计制造变更,尽快消除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再重新抽样送检测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出口。

   企业高层对此非常重视,将已发至上海港区的该批货物全数追回,避免了这些不合格品流出国境。同时要求设计、工程与品保部门积极配合,提出整改方案并尽快完成整改,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从此次事件中,我们注意到,尽管目前对新增法检编码产品未要求开展实质性检验,但企业自律并不能完全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出现境外质量问题、面对质量投诉和产品召回的质量风险仍然存在。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对新增法检编码产品检验监管建议:

   一是尽可能收集学习产品标准,既包括我国标准,同时也应该积极学习掌握更多的输入国标准,熟悉产品为今后正式开检做好准备;

   二是通过对制造商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风险的综合分析,在未开始正常检验之前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控制出口质量;

   三是适当运用实验室检测手段,验证企业提供的符合性声明真实性,验证产品与标准符合性,监控新增法检产品质量;

   四是通过CPSC、RAPEX等系统积极收集国外质量信息,关注并了解产品质量问题的分布,结合质量提升与企业共同主动应对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行业协会、地区商业服务部门与相关新增法检编码生产企业加强沟通,进行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第一质量责任人”观念,促进企业诚信建设,从源头控制质量。《中国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