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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勇:限制碳排放应“区别对待”

2010-06-08 08:17: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6月6日,国际航协理事、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董事长刘绍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政府对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高度重视,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排放。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限制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应该享受区别对待政策,不能和欧盟等国家实施同一标准,这样做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不利于促进全球民航业的发展。”

   “在中国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鼓励下,中国民航企业大力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机型,节能减排。”刘绍勇举例说,中国机场目前多数使用一类盲降,主要机场使用二类盲降等导航技术,使飞机在复杂天气条件下能够起降,缩短飞机起降时间,减少飞机空中复飞和空中等待,减少飞机燃油消耗。

   资料显示,全球航空业释放的二氧化碳量仅占全球所有人为总排放量的2%左右,民航飞机座/公里排放仅相当于出租汽车的1/2到1/3。2008年7月,欧盟单方面立法,从2012年起,凡是飞往欧盟的飞机,都将征收碳排放费用。

   按照欧盟规定的收费办法,如果航空公司的飞行量不增长或增长低,支付的碳排放费用就少。刘绍勇指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航空公司已经是“成年人”,飞行着大量航班,构建起成熟的航线网络,今后增长的幅度小,支付的费用也就少。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民航业则是正在成长中的“少年”,现有航班量少,今后增长幅度大,将会支付高额的碳排放费用。这将抑制发展中国家民航业的成长,进而影响全球民航业的均衡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政府应抓紧出台应对措施,保护中国航空业健康成长,这符合民航业作为基础产业发展的需要。

    (林红梅)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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