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综合>>要闻二>>

“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在沪召开

2010-06-05 11:07:32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4日电(记者仇逸)“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3日在上海举行。大会的主题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国际发展”,来自欧盟的药品注册专家重点介绍《欧盟传统药品法》的实施和进展以及欧盟药品注册的规则和程序,探讨中草药走进欧盟之路。

   本次论坛由荷兰海牙市政府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共同主办,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等承办,论坛得到了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

   《欧盟传统药品法》于2004年4月颁布,2005年10月在欧盟成员国开始实施。与会专家指出,《欧盟传统药品法》为中药以治疗药品身份进入欧盟药品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中药进入欧洲主流植物药市场和欧洲药品分销渠道提供了可能。这将有利于扩大欧洲中药市场,是中药在欧洲健康发展的一个难得机会。

   《欧盟传统药品法》的过渡期到2011年3月31日截止,中国目前还没有一种中药产品在欧盟以传统草药的身份成功注册;如果法令按期执行,将对中国中药出口不利,也将给中医药在欧洲的发展带来挑战,欧洲中医将面临有医无药的尴尬境地。

   中国一直没有中药品种在欧盟成功注册,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欧盟颁发的法令对中药注册提出需要满足至少30年的用药历史,并且包括在欧盟使用15年的历史,中国企业提供不了有关证明;另一方面,中药企业缺乏对法令准确和全面的了解,因而望而却步。

   荷兰海牙市政府与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共同举办本次论坛,意在进一步宣传和指导中国企业更多了解欧盟传统药品注册的有关问题,掌握中药在欧盟注册的途径和方法,为中药在欧盟注册提供指导和帮助。

   论坛透露,今年10月1日至2日,荷兰海牙市政府还将支持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在海牙举办第七届世界中医药大会。大会的主题是“中医药的临床实践与科学研究”,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医药临床、科研、教育专家和学者将会聚海牙。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