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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鸣:为“花朵”撑起“保护伞”

2010-05-28 07:36: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林 鸣

    祖国的花朵在“六一节”绽放得特别炫丽。这一天,几乎所有的孩子心花怒放,所有的父母、老师都为孩子感到骄傲,所有的商家全睁大眼睛看到:少年儿童是一支市场上不容忽视的“消费主力”。

   美中不足的是,儿童商品琳琅满目,但商品警示语太少太不醒目。拿玩具来说,大型商场、超市内的玩具专柜,大部分已经加贴了“警示语”。价格在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霹雳赛车”、“百变金刚”以及孩子们喜欢的“奥特曼”玩具上,一般标示有诸如“内含小配件,不适合3岁以下小孩子”的明显标识,除此之外一些玩具包装袋上还有玩具说明书。然而,在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经营户出售的玩具中,带有“警示语”的就很少了。儿童节前夕,笔者在京城某商城玩具摊位看到,有些玩具包装十分简单,有的仅使用普通塑料袋装着,有的袋子上面甚至没有任何的文字说明。其中的一个摊点前,一个纸箱里插着几把塑料的“金箍棒”,上面落满了灰尘。由此可见,玩具是孩子的“天使”,然而市场上的“天使”并不都是长着一张可爱的脸。

   儿童商品广告泛滥、而警示语的“空白”过多的现象,致使家长产生了不少疑惑,可是他们又不知道向谁发问。譬如许多妈妈问:婴儿何时应停用“尿不湿”?对于这个问题,生产商避讳不谈。他们的沉默态度仿佛是在说:用的时间越长越好。然而,妇幼保健专家指出:停用尿不湿的最佳时间应该是宝宝两岁之前,最好是在夏季。如果两岁后还用尿不湿,会造成儿童膀胱储尿功能差,影响腿部发育。就民间经验来说,孩子10个月后,就完全可以停用尿不湿了,最多偶尔用一用。所以尿不湿产品的包装上应该写明——“两岁前使用”或“超龄使用有害健康”等警示用语。

   还有,前段时间,许多消费者都见过“6岁以下儿童禁用含氟牙膏”的警示,以及电动牙刷会伤害儿童牙床的报道,笔者认为,生产厂家不光要对儿童产品,还要对各个年龄段的消费者及时通报产品性能以及存在的问题,因为消费者不可能知道一个产品中竟然还有这么多的“不宜”。请放心,一个企业搞透明式经营,非但不会影响产品销售,反而能与消费者建立信任关系。

   每年“六一节”前,执法部门都会对童装实施质量抽检,可是抽检结果往往难以令人满意。业内人士指出,童装质量一直徘徊在低合格率的水平,和生产厂家漫不经心的态度有关。正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某些劣质童装不合格项目内容实在“惊人”:儿童穿着时会释放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可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对眼睛产生刺激。还有4批次童装中pH值不合格,容易令宝宝娇嫩的肌肤过敏或诱发感染。

   开发儿童用品市场,必须以确保儿童身心安全、让家长放心为前提。那么,请从多写商品警示语做起吧。我们盼望着,由商家、家长和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快乐的消费环境,为少年儿童撑起一把绿色“保护伞”。《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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