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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及其重要子企业2011年将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2010-05-23 09:32:04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崔清新)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22日在参加此间召开的国企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论坛上表示,明年,所有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周渝波介绍说,目前,在126户中央企业中已有99户实行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央企业的1200户重要子企业中,已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556户,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职责进一步得到落实。

   2008年5月,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要求到2011年年中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企业法制工作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中的保障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论坛上表示,这次论坛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为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他指出,中国律师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与企业的交往过程中,请律师发挥作用这样的认识还没有形成普遍共识,希望通过这个平台来推动企业聘请律师防范风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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