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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冰冻水产品计量上严重缺称少量

2010-05-11 07:32: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一袋标注净含量为1000克的冰冻虾仁,解冻后只有450克

厚冰衣裹住的秘密

    □ 本报记者 杨 蕾

   “一袋标注净含量为1000克的冰冻虾仁,解冻后只有450克,冰衣的重量竟然比虾仁本身的重量还多!”消费者孔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在北京某超市购买的冰冻虾仁解冻后,包装袋里差不多一半都是水。“计量如此不准,我们岂不是为买冰衣花了大量的冤枉钱?”孔先生抑制不住内心的气愤。

   日前,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该市部分大中型商场、超市进行了冰冻水产品计量监督调查。调查爆出惊人结果:48批次抽查样品仅1批次合格,标注的净含量和实际净含量偏差率最高为61.9%。以此次计量检测不合格冻墨鱼仔为例,标注净含量为378克/袋,按其35.6元/千克的单价标准计算,销售价格为21.5元,但实测净含量仅为144克/袋,即实际价值为10.8元;而单价为376元/千克的水盆翅,标注净含量为538克/袋,销售价为202元,但实测净含量仅为275克/袋,即实际价值只有103.4元。“鱼翅贵,没想到连冻鱼翅的冰也这么贵!这一份冰就卖近一百块钱!”消费者不禁感叹。

   为保持水产品的原有营养及风味,冷冻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水产品保鲜方式。给水产品裹上一层冰衣,可以有效防止水产品因水分流失而造成的干耗。但记者调查发现,通过不断加厚冰衣,造成冰冻水产品,特别是散装冰冻水产品计量上的严重缺斤短两,这已经成为冰冻水产品行业一个普遍而公开的秘密,这种行业潜规则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带冰称重是行业规则

   5月1日,北京十里堡华堂商场水产品销售区前人头攒动。“促销青虾仁,原价28元1斤,现在只要24.8元!”销售人员的叫卖声吸引了不少顾客。记者看到,这款散装的促销虾仁标注产地为广东湛江,每一个冰冻青虾仁外面都裹上了一层厚厚的冰衣,透过冰衣甚至已经看不清里面虾仁的形状。拿一个放在手里,感觉还挺有分量。顾客挑选好的虾仁没有经过任何除冰措施就被直接装进塑料袋并在电子秤上称重计价。记者也没有找到任何有关该商品含冰量的公开标注信息。

   当记者询问一位正在挑选虾仁的大妈,是否觉得虾仁外面包裹的冰太厚时,这位大妈无奈地说:“冰是有点厚,但都是带着冰卖,又不能除冰后再称重,哪个超市都这样,没有办法。”

   “没有冰,虾仁早干了,我们的冰是给虾仁保鲜必需的。”销售人员解释。当记者询问冰衣到底占多少分量时,这位销售人员含糊其辞,只说:“没多少。”

   旁边另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像那种促销虾仁的含冰量一般都在20%~30%,价格便宜,含冰量肯定要高一些;我们这种虾仁1斤32.8元,虽然价格贵一点,但含冰量要低得多,一般为15%~20%左右,还是很划算的。”这位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所有超市出售的冰冻水产品全都带冰销售,称重前也从没有除冰措施。“说实话,1斤虾仁买回去解冻后如果只有8两,那是很正常的,有的解冻后可能还不到8两。”

   记者算了一笔账,按这位销售人员所说的含冰量为30%计算,如果消费者花24.8元买回1千克冰冻虾仁,那么花在冰上的钱则为7.44元。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有保证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计入净含量。也就是说,冰冻水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不应包括冰衣的重量。同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的允许短缺量。不同质量包装的商品,允许短缺量也不同。

   长期从事冰冻水产品销售的北京北方渔夫食品有限公司林金彩先生坦言,正是有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规定,所以定量包装的冰冻水产品的净含量相对于超市、农贸市场上销售的散装品而言,还是比较有保障的。“虽然我们进货时,原料都裹了冰衣,但我们首先要对其进行解冻,然后再称重,看看冰衣到底占多少分量。并以此为依据来标注净含量,并给定量包装的商品定价。所以,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并不包括冰衣的重量,是真实的产品净含量。”林金彩所在的北京北方渔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冻虾仁、冰冻带鱼、冰冻平鱼等多种冰冻水产品主要销往北京、石家庄、保定以及东北某些城市。他说:“质监部门会来企业抽查净含量的准确度,不合格的产品会被查出来。所以,我们加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控制在允许短缺量之内。”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研究员王联珠介绍,我国曾多次开展了冷冻水产品质量抽查工作,从历年来抽查的结果来看,我国对定量包装冰冻水产品净含量的管理还是很有成效的,特别是在生产企业抽查的样品的净含量抽查结果合格率较高。但王联珠同时介绍,从多次抽查结果来看,在流通领域,也就是超市或农贸市场抽查的冷冻水产品样品净含量的合格率则较低。

    散装产品分量严重不足

   林金彩也透露,农贸市场、超市出售的散装冰冻水产品缺斤短量现象非常严重,其含冰量往往高出30%,有的甚至在40%以上。“从生产商到分销商,再到超市、市场,冰冻水产品要经过很多中间环节,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会在冰衣上做文章,这已经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林金彩说。

   因为是带冰出售,分销商从生产商手中买进的是裹了冰衣的虾仁,为了提高利润,分销商往往又会在虾仁外面再裹上一层冰衣,增加重量后再转手给下一级分销商。以此类推,每一级分销商都会给虾仁再裹上一层冰。最后,当虾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时,不知已经被加上了多少层厚厚的冰衣。消费者在购买时,又缺乏有效的除冰手段,不得不为所有中间环节所加裹的冰衣支付冤枉钱。“不要以为你真的买到了便宜的促销产品,其实,价格早就转嫁到厚厚的冰衣中了。”林金彩从事水产品销售多年,他说这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水产品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大家都这样做,你不这样做就会亏本。有的水产品,特别是虾仁,含冰量非常高,冰与虾仁的比例达到1:1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金彩说,其实,含冰量控制在5%~10%就可以达到产品保鲜的目的,再多加裹冰就纯粹是为了增加重量,从中牟利了。“很多分销商也不希望产品被裹上如此厚的冰衣。冰太厚,重量会增加,就不得不为此多掏很多运费。作为生产商,我们也希望国家制定一个关于散装销售的冰冻水产品含冰量的标准。如果大家都按5%~10%的标准来裹冰衣,整个市场就会规范有序得多。”

   王联珠认为:“水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包裹冰衣后才能贮存和销售,但包裹冰衣的作用是在贮存和销售过程中保持其鲜美的品质,并减少肉质中水分的损失;但过度的包裹冰衣,就是欺诈行为,无疑会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定量包装的冷冻水产品,我国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商品的允许短缺量进行控制,但目前还缺乏对散装冰冻水产品净含量进行规范的有效办法。所以王联珠建议,冰冻水产品最好采取定量包装的形式出售,而不适合采用散装形式销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控制,如果出售散装的冷冻水产品,应该要求销售方对“产品的含冰量、解冻后产品的净含量”等信息进行明示,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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