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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检两局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2010-05-07 07:2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吹响促进山东质量提升新号角

    本报讯 (张子欣 李政)5月6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济南隆重举行《关于加强全面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两局间的全面合作为促进山东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吹响了新的号角。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丛大鸣、山东检验检疫局局长周建安分别致辞并签署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合作目标重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动协作、高效执法的全面合作机制,实现双方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有助于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建立科学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助于打造大质检服务平台,创新质量监管模式,简化程序、提高效能,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有助于推动大质检文化建设,建设“合心、合力、合作”的质检大家庭,共促大质检文化繁荣。

   依据协议,双方将在加强质量兴省战略、加强山东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产品质量把关、加强科研攻关、加强计量及认证认可、加强质量分析和质量通报、加强法制监督与制售假劣产品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宏观管理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人才兴检”战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12个领域进行合作。

   据介绍,在加强质量兴省战略合作中,双方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部署,共同扶持山东重点和支柱产业发展,促进山东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扶优扶强工作,在项目引进、标准应用、质量改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技术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深入开展名牌战略合作,建立健全名牌培育机制,共同研究扶持名牌措施,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和出口名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的收集、发布合作力度,加强对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管理。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加强质量宣传、质量服务、质量建设、质量整治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提高企业质量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根据双方意见,在合作形式上,将建立联席会议和专业合作制度。双方各成立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成立专业合作组,开展具体合作项目工作。《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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