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综合>>要闻二>>

贸易警示:木质包装申报要“实话实说”

2010-04-15 08:41: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0年前三个月,昆山口岸共查获木质包装未申报89起,其中,在非法检货物申报的特殊监管区系统中查获木质包装未申报24起,创近年来新高。为规范报检秩序、严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昆山检验检疫局对违规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木质包装未申报的主要原因有:不够重视,木质包装作为法检物,但相比货物而言,为包装物,价值低,导致一些国内企业与国外发货商之间交流不够细致;报检失误,一些进口企业提供的资料上显示有木质包装,而报检员没有认真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造成申报错误,特别今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进境货物的增多,加剧了报检失误率;心存侥幸,部分企业和人员为贪图快速通关,无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蓄意逃避检疫,不如实申报货物木质包装的使用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昆山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加强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企业和代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杜绝木质包装未申报;实施诚信管理,对瞒报企业或代理,实施扣分管理,对扣分到一定程度的企业实施批批查验,对代理单位暂停报检资格;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持批评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故意瞒报、逃漏检木质包装的行为加大处罚;强化查验,特别是对非法检货物的抽查。

    (崔平福 廖太林) 《中国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