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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华中:廉洁从政才能政通人和

2010-04-01 08:14: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廉洁从政才能政通人和

聂华中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式发布后,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很值得研究。

   1997年,《廉政准则》开始试行,13年后的今天,这一准则正式“转正”。“转正”的《廉政准则》,充分汲取了试行的经验并与时俱进充实了许多内容。《廉政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等。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尤其提出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牟取私利”等适应市场经济新情况的诸多准则。

   这些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装上了“过滤网”、“防火墙”。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优良品格。对于克服和防止不廉不洁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等,具有重要的意义。“清廉昌家国、贪腐亡百业”,只有廉洁从政,才能政通人和。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廉政准则》作为自己从政行为的指南,自觉严格遵守,带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这里,最重要的是,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要把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既把它看作是一种要求,更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担当。

   众所周知,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多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既然是责任人,对廉洁从政,就要始终做到心中有位置,身上有责任,肩上有担子,行为有规范。一方面,要敢抓敢管。另一方面,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须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自警、自励、自省、自律;坚持防微杜渐,慎微、慎独、慎行,在每一件从政之事上,都严格按照《准则》行事,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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