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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检验检疫局确保口岸供船食品卫生安全

2010-02-25 08:11: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黄岛局确保口岸供船食品卫生安全

    本报讯日前,黄岛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际航行船舶港口供应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多方征求口岸相关国际航行船舶食品供应企业意见,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实施“两放开”、“两加强”,确保供船食品卫生安全。

   “两放开”,一是放开口岸国际航行船舶食品供应市场,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相关规定取得资质的国际航行船舶食品供应企业,均可从事供应业务。二是放开口岸食品定点采购地点,对于直接采购转手经营的从业单位,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自行选定采购点,黄岛局将对其选定的采购点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要求企业建立食品采购与供应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抓好源头管理,确保供船食品安全,构建公平、开放的口岸食品供应市场秩序。

   “两加强”,一是加强对供船食品企业诚信管理,并从企业诚信和供船食品性状两方面入手,引入供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理念,强化监管措施。对信誉好、守法经营、供船食品质量有保证的企业给予政策便利,快速受理申报、抽批检测,快速放行;对有不良记录的、供船食品质量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检力度,必要时批批检测。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监管模式由过去的“入境告知船方+供应单位申报+批批查验+出境登轮检查”,逐步完善为“电子申报+诚信管理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抽批检测+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有效性和放行效率。此举确保了供船食品质量,提高了查验放行效率。(刘剑)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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