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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报社声明(2005-12-06)

2005-12-06 09:2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接到企业反映,社会上有一“中国质量信用论坛组委会”的组织,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中国质量报社主办”的名义,要求企业加入“中国质量信用联盟”,向加入企业发放“中国质量信用示范单位”牌匾与证书。
   中国质量报社严正声明,本社从未批准成立过“中国质量信用论坛组委会”,也没有成立过“中国质量信用联盟”,更不允许以中国质量报社主办的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并发放牌匾和证书,对于此次冒用国家质检总局和本社名义进行的违法行为,本社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在此,特提请企业予以注意,切勿上当受骗。


中国质量报社


 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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