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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9期)

2023-11-14 17:54: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3日,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9期)。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9期)

近期,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其中涉及我县生产经营单位1家,现将浙江吉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4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南京洁哲纺织有限公司销售的朵博士健高乐®嗗水泥™特殊膳食运动营养液(草莓味)(生产日期:2023-02-24;规格型号:250mL(25mL×10瓶)/盒)进行监督抽检,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钠项目为26mg/每日,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要求、产品明示质量要求(≥40 mg/每日,≤1600 mg/每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以及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3年9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现场检查在当事人仓库内未发现抽检同批次产品库存。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工作,且违法行为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且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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