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7日,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3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19号)。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3年19号)
在2023年湖南株洲渌口区食品“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中,2023年7月11日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渌口区励志鲜果渌口店销售的海南香蕉进行抽样,经检验该批次海南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3430212569336665ZX
产品名称:海南香蕉
当事人名称:渌口区励志鲜果渌口店
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瑞和名邸小区A栋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8月2日我局收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渌口区励志鲜果渌口店香蕉不合格检验报告,于8月4日送达,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0日从芦淞区伟宝香蕉批发店购进海南香蕉10箱,每箱16-17斤,进价成本450元,售价依据市场价格调整,分别为2.48元/斤和2.98元/斤,获利无法明确计算。2023年7月11日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当事人处进行抽检,抽样单显示海南香蕉抽样基数为10kg,抽样数量为2.4kg,该批次海南香蕉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之日,当事人除销售样品2.4kg外,其余海南香蕉全部销售给消费者,未能实际召回。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现场检查,该批次海南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严格审查供货商资质,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我局于2023年8月4日对其立案处理。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等证据认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生产经营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够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货值仅450元,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采购食品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香蕉检验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等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经研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减轻对当事人行政处罚,作以下决定:1、罚款3000元。2023年10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株渌市监处罚【2023】第161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采购涉案货品时虽查验检验合格证明,但仍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提出如下整改措施:严把采购关,保障食品安全。
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