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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3号)

2023-09-26 12:49: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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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者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8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已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香蕉种植环节使用了噻虫胺,未按安全间隔期要求采摘,残留在香蕉中。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进货时也未查验该批次香蕉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3日向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19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我局向綦江区世纪优选百货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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