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上市交易及回购管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上饶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实施细则》(饶府厅发〔2014〕3号)实施情况,我局草拟了《上饶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及回购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10月6日,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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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饶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及回购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pdf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