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0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对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四路2号18幢1-6的重庆市合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煎炸过程用油进行监督抽检,现场填写重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编号:DBJ23500115650330697),并现场拍摄了当事人营业执照、样品、抽样人员、被抽样人员等照片5张。2023年7月17日,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了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D23SC0575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18日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在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四路2号18幢1-6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附检验报告(No:D23SC05754),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抽检批次的煎炸过程用油。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并对现场拍照取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24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抽检批次的煎炸油购进20L,抽检当日抽检基数6L,抽样0.5L,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已全部使用完毕。
产品控制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已全部使用;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当事人当日在经营场所张贴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但当事人未收到消费者就餐不适反馈。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23年9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煎炸过程用油,并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反复使用煎炸过程用油制作食品,多次高温使用后导致抽检不合格。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控制煎炸过程用油煎炸温度和使用次数。整改后,对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