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封丘县潘店镇阳光超市销售的“曾袁牌山椒笋尖”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SBJ23410000469230517ZX,被抽样单位:封丘县潘店镇阳光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4月10日。检验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穴市大法寺二零二零便利店销售的“曾袁牌山椒笋尖”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BJ23421182487235560,被抽样单位:武穴市大法寺二零二零便利店,标称生产企业: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4月1日,检验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5月15日我局启动核查处置,告知委托生产单位检验结果,对委托生产单位的登记住址进行现场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委托生产企业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二)产品控制情况: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对抽检不合格的2批次“山椒笋尖”采取了召回等措施。该企业4月10日委托生产了30件(900袋)山椒笋尖,召回了622袋,召回的产品已经发回生产厂家,进行了销毁处理。该企业4月1日委托生产了25件山椒笋尖,该批次产品已全部售出,发布召回公告后,召回数量为0。未召回原因:该批次产品已部分消费,企业发出召回公告后,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也未收到消费者身体有不良反应的反馈。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针对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批次不合格食品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741.4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督促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开展自查,因为生产厂商的在加工过程中减少了原材料的清洗次数,导致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了复查,重庆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已经更换了被委托厂家生产,并加强对生产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等进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