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达州市通川区三原色火锅店的咸菜。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咸菜,抽样编号:SC22511700684237168,购进/生产日期:2022-11-21,被抽样单位名称:达州市通川区三原色火锅店;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经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达州市通川区三原色火锅店经营的咸菜于2022年11月21日从农贸市场购进,共购进了1.5kg,购进价8元/kg,抽样检验抽取0.6kg,其余部分均已全部食用,因未单独销售无法计算销售价格。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停止购进和销售同品种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2.行政处罚情况。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达州市通川区三原色火锅店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日对达州市通川区三原色火锅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8元。
3.排查整治情况。经排查,造成该批次咸菜抽检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未履行部分进货查验义务,没有索要老咸菜的检验合格证明等原因导致购进了不合格食品。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加强销售过程控制,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5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已停止销售上述咸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