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10期),涉及相城区渭塘青花食品店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渭塘青花食品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相城区渭塘青花食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城区渭塘青花食品店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元。